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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印發《關于新形勢下加強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

2017年03月22日 17:02:56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新形勢下加強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進一步加強打擊侵權假冒工作,保障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深入實施,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意見》指出,要堅持依法治理、打建結合、統籌協作、社會共治等原則,著力推進市場監管體係和監管能力現代化,修訂完善相關法規和標準,改革創新監管制度和機制,加強信息技術等新技術新手段運用,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到2020年,基本形成行政執法、刑事執法、司法審判、快速維權、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協調運作的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體係。

  《意見》提出,要針對違法犯罪活動鏈條化、組織化和跨區域、跨行業等新趨勢、新特點,推進綜合治理,對侵權假冒商品的生産、流通、銷售形成全鏈條打擊。一是加強部門間執法協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明確權力清單,堵塞監管漏洞。二是推進區域間執法聯動,探索建立跨區域聯席會議、線索通報、證據移轉、案件協查、聯合辦案以及檢驗鑒定結果互認等制度。三是擴大執法辦案的國際交流合作,積極開展智慧財産權海外維權。

  《意見》提出,要針對侵權假冒行為“線上線下”一體、身份更加隱蔽、手法不斷翻新等新情況、新問題,提高市場監管和預警防范能力。加強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的研發運用,大力推進不同部門間執法監管平臺的開放共用,加強執法監管信息化建設。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完善生産經營主體誠信檔案和“黑名單”制度,實施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加快推進信用體係建設。

  《意見》提出,要構建多方參與的共治格局。強化社會組織的自治自律功能,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機制;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督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加強對網絡經營者的資格審查,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發揮新聞媒體的正面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鼓勵公眾舉報投訴侵權假冒違法行為。

  《意見》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落實,切實抓好政策制定、執法協調、宣傳教育、涉外交流等工作。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將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係,加強對打擊侵權假冒執法經費和涉案物品環境無害化處理經費的財政保障。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提高執法監管能力。

 

 

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強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

【糾錯】 [責任編輯: 張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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