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修改後的立法法

2015年03月18日 08:18:24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18日電 新華社受權于18日全文播發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3月15日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立法法的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20號主席令予以公布。關于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據該決定作出了相應修改,並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立法法。這次修改立法法,對于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更好地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

    這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完善立法體制,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規的程式,加強備案審查,對司法解釋的規范和監督等。其中,對立法體制的規定作了如下修改: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對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許可權進行規范。

    修改後的立法法分為“總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適用與備案審查”“附則”等6章,共計105條。

[責任編輯: 陳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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