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強:深化司法改革 推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2015年03月12日 09:48:20 來源:新華網/中國政府網

  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

  六、深化司法改革,推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司法改革決策部署,制定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出臺65項具體改革舉措,全面推進各項改革,促進審判體係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深圳、瀋陽分別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實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群眾訴訟,同時便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審理具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在巡回法庭全面推行主審法官制度等各項改革措施,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使巡回法庭成為司法改革的“試驗田”和“排頭兵”。

  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在北京、上海組建跨行政區劃中級法院,辦理跨地區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解決一些當事人“爭管轄”和訴訟“主客場”問題,促進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審理智慧財産權民事和行政案件,落實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發揮司法保護智慧財産權的重要作用。

  穩步推進重點項目改革試點。在吉林、上海、湖北、廣東、海南、貴州、青海法院進行人財物省級統管、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司法職業保障等改革試點,選取12個法院開展審判權運作機制改革試點,按新模式設立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珠海橫琴新區人民法院,為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健全審判監督指導機制。尊重司法規律,克服監督指導工作中的行政化傾向,取消對高級法院的統計考核排名,指導高級法院取消對轄區法院不合理的考核指標。加強司法解釋工作,制定司法解釋15件,清理1949年以來的司法解釋,廢止715件。發布指導性案例22件,統一類案裁判標準。全面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規范刑罰裁量權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帶頭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大幅減少審委會討論案件數量,強化總結審判經驗、決定審判工作重大事項職能,提高審委會運作機制透明度。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依法執行仲裁裁決,依法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加強訴訟調解,各級法院以調解和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案件461.9萬件。

  改革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提前完成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去年底全國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21萬人,共參審案件219.6萬件。積極拓展人民陪審員參審范圍,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吸收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産來源不明案,係人民陪審員首次參審重大職務犯罪案件。

[責任編輯: 盧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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