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收到議案522件 高度關注重點領域立法

2015年03月10日 22:58:23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張曉松、陳菲)3月10日12時是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記者從大會秘書處議案組了解到,會議已收到議案522件。在全面依法治國大背景下,議案高度關注重點領域立法工作。

  數量品質雙增長 呈現八個顯著特點

  “今年代表提出的議案數量有所增加,品質進一步提高。”據大會秘書處議案組副組長郭振華介紹,會議已收到議案522件,比去年增長一成多。其中,立法方面的有511件,數量最多的是行政法類、民法商法類、憲法類。

  初步分析顯示,今年議案有以下8個顯著特點:

  ——高度關注民主政治建設,提出修改代表法、選舉法、地方組織法等;

  ——高度關注經濟體制改革,提出修改公司法、證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制定電子商務、社會信用、電信等方面的法律;

  ——高度關注司法體制改革,提出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以及法官法、檢察官法等;

  ——高度關注土地制度改革和“三農”問題,提出修改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權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制定農業保險法等;

  ——高度關注生態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提出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資源綜合利用、濕地保護等方面的法律;

  ——高度關注文化産業發展,提出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産業促進法、圖書館法等;

  ——高度關注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少議案涉及教育、醫療、衛生、慈善事業、食品安全、特殊群體保護等方面的立法項目;

  ——高度關注法律的有效實施,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關係民生的重要法律開展執法,維護法律權威。

  此外,還有一些議案圍繞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和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提出了相關立法項目。

  提出議案更慎重 每年穩定在500件左右

  記者梳理歷年數據發現,今年議案數量為近四年來最多。自2008年以來,每年議案數量大致穩定在500件左右,波動不大。

  全國人大自1983年,即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始實行代表提出議案制度,當年僅收到議案61件。其中,財經方面的最多,有29件,教科文衛方面的有17件,政法方面的有7件,國防方面的有6件,華僑工作方面的有2件。

  此後二十年間,提出議案數量呈逐年增加態勢,1984年超過100件,2001年超過1000件,2004年達到了創紀錄的1374件。

  但從2005年起,提出的議案數量開始逐漸減少,最近七八年一直穩定在500件左右。在2013年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代表共提出議案401件,為1991年以來數量最少。

  “議案不在多而在精。近年來,代表提議案更慎重、更重品質。”據郭振華介紹,今年代表通過專題調研、視察或座談走訪等方式形成的議案佔總數的75%;提出的法律案中,附有法律草案文本的佔法律案總數的41%。

  議案將提請大會主席團審議 一經通過具有法律效力

  記者10日晚在大會秘書處議案組看到,工作人員正抓緊對提出的議案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由大會秘書處提請大會主席團審議。

  提出議案需要嚴格遵循以下程式:

  ——議案一般在大會期間提出。以代表團名義提出的議案,需要由代表團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30名以上代表聯名也可以提出議案。

  ——議案應有案由、案據和方案,案由要明確清楚、案據要充分合理、方案則要具體可行,一事一案,並使用統一印制的代表議案專用紙。

  ——議案提出後首先會送到大會秘書處議案小組的綜合組。在這裏,工作人員對議案進行初審。

  ——通過第一關,議案就會轉至分析組。在這裏,工作人員對議案進行三級分類:第一步是確定議案屬于法律案還是監督等其他事項,實際上絕大多數議案都會被分到法律案;二級分類是根據法律部門分為七大類;三級分類則是要在內容上把議案細化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個領域。

[責任編輯: 張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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