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海大橋公募REIT獲批 助推基建高質量發展-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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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6 16:55:37
來源:新華網

跨海大橋公募REIT獲批 助推基建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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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寧波交投杭州灣跨海大橋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平安寧波交投REIT”) 已正式獲得中國證監會准予註冊的批復,並已於近期取得上交所無異議函。標誌着全國首單跨海大橋公募REIT、寧波市首單公募REIT正式獲批。項目由平安基金擔任基金管理人、平安證券擔任專項計劃管理人、甬興證券擔任財務顧問。

  平安寧波交投REIT是寧波市政府盤活存量資産、打造國有資産上市&&的重要舉措,凈回收資金擬投入通蘇嘉甬鐵路(浙江寧波段)等項目的建設。該項目成功發行後可成為資産盤活和退出的&&,推動基礎設施建設高質量發展。

  平安寧波交投REIT的底層資産為寧波市的“北大門”——杭州灣跨海大橋,全長36公里,連接浙江省寧波市前灣新區和嘉興市海鹽縣,2008年建成時為世界最長的跨海大橋,是較為有代表性的跨海大橋資産。大橋使“滬寧杭”“滬甬通”經濟走廊交融為更加緊密&&的經濟圈,是輻射滬蘇浙皖經濟區、聯通長三角的重要紐帶。此外,在建設期間,大橋曾獲得250多項技術革新成果,形成了9大自主核心技術。杭州灣跨海大橋開通以來,運營情況較為穩定,通行車流量、通行費收入整體呈增長態勢,通行費收入從2009年的92222萬元增長至2023年的219548萬元,複合增長率為6.4%。

  在中國證監會和國家發改委的大力支持下,公募REITs常態化發行速度明顯加快。截至目前,全市場已上市51隻公募REITs産品,其中上交所已上市33隻,涵蓋消費基礎設施、保障性租賃住房、新能源、産業園、倉儲物流、收費公路、污水處理等多種資産類型。本次平安寧波交投REIT的正式獲批,為寧波市基礎設施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再添助力,也進一步豐富了我國公募REITs市場的資産類型,為跨海大橋類資産發行公募REITs提供了良好借鑒。

  平安證券深入貫徹以客戶為中心、全産品覆蓋、一站式服務的理念,全方位為客戶量身定制滿足其全生命周期發展所需要的各類投融資産品,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緊跟國家戰略布局,持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債權業務發行規模排名保持前列。2023年至2024年10月底,平安證券通過債權累計提供5203億元直接融資,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同時積極創新並推出多個國內首單案例。其中,通過ABS産品累計為超過145家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承銷證監會ABS産品1200支,承銷規模2,688億元。據了解,一直以來,平安基金積極踐行“金融為民”的理念,持續貫徹新“國九條”精神,充分發揮資産證券化業務産品創新能力,深耕ABS領域,取得了優異的成績。自2021年6月平安廣州廣河REIT上市以來,三年期間憑藉專業運營管理能力,截至2024年8月7日,平安廣州廣河REIT共向投資者分紅8次,累計分紅金額超過17.04億元,為投資人帶來可持續的投資回報。

  平安&&,未來將繼續與市場各參與方一起努力,推動我國金融高質量發展,堅定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促進資本市場服務國家戰略的功能發揮,更好助力中國式現代化。

  風險提示:本基金風險等級:中風險(R3)。本材料不作為任何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採用“公募基金+基礎設施資産支持證券”的産品結構。本基金主要風險包括但不限於集中投資風險、基金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發售失敗風險、中止發售風險、停牌或終止上市風險、基金合同提前終止的風險、基金份額交易價格折溢價風險、本基金整體架構所涉及的風險、潛在利益衝突風險、原始權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關聯方持有份額比例較高可能導致的風險、對外借款的風險、基金凈值無法反映基礎設施項目的公允價值的風險、作為公路收費權類産品基金凈值逐年降低甚至趨於零的風險、收益不達預期的風險、基金凈值未能準確反映基金實時運營狀況風險、新種類基金收益不達預期風險、基金限售份額解禁風險、關聯交易風險、寧波交投履約能力風險、原始權益人較多且資質差異較大的風險、交易文件爭議解決條款不一致導致訴訟成本增加的風險、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可能導致的行業風險、基礎設施項目所在區域發展不及預期的風險、基礎設施項目所在區域市場環境風險、車流量分流及降低風險、基礎設施項目政策調整風險、資産收購及處置需經過主管部門同意的風險、基礎設施項目收購與出售的相關風險、用地手續和固定資産投資手續方面風險、部分相關資産未納入基礎設施項目資産範圍涉及的風險、基礎設施項目運營風險、基礎設施項目收費政策風險、估值與現金流預測的風險、基礎設施項目投保額賠付的風險、前期重組安排相關風險、基礎設施項目經營權提前終止風險、基礎設施資産到期移交風險、股東借款帶來的現金流波動風險、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給基礎設施項目造成的風險、資産轉讓無法完成的風險、關於基礎設施項目工程質量的風險、與專項計劃管理相關的風險、其他風險等。以上風險揭示事項僅為列舉事項,未能詳盡列明基礎設施基金的所有風險。投資者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説明書》及《産品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風險收益情況,結合自身投資目的、期限、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決策並自行承擔風險。

【糾錯】 【責任編輯:楊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