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鞭破甲戰黃沙——中國古代兵器之鞭-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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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0 17:08:26
來源:中國國防報

揮鞭破甲戰黃沙——中國古代兵器之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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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朝鐵鞭。

  明朝雷火鞭。

  在中國古代兵器譜中,鞭以其獨特構造與殺傷效能,成為兼具實戰價值與文化象徵的特殊兵器。鞭有軟硬之分,硬鞭多為銅或鐵等金屬材料製造,軟鞭多為皮革編制而成。古人所稱之鞭,多指硬鞭,也是本文的主角。

  鞭為一種棒狀無刃的鈍擊類短兵器,也稱作“短鞭”。從鞭的縱向截面來看,其和刀、劍很相似,由鞭身和鞭柄構成。鞭柄部分長20厘米左右,鞭身有方形或三角形的竹節狀棱刀,從出土文物來看,有的鞭手柄與鞭身之間裝有像劍一般的護手。鞭全長一般在90厘米左右,重量為7至8千克。雖然鞭在刺擊砍殺方面不及刀劍,但在近距離與刀劍等兵器的對戰中,有着獨特優勢,善使者可用其擊斷刀劍這類片狀刺擊類兵器,破甲能力也遠強於刀劍。

  鞭起源較早,春秋時期便已出現,曾作為刑具使用。《左傳》有載,楚人伍子胥因父兄皆被楚平王殺害,便投奔吳國,欲借助吳國力量伐楚。待伍子胥帶吳軍攻入楚國時,楚平王已死去多年。伍子胥為泄恨,鞭打楚平王之墓,以報父兄之仇。

  金屬鞭堅硬無比,使用時如同棍棒一樣,以其自身重量,靠揮動後的慣性獲得打擊力,對身着重甲的敵人具有較強殺傷力,且鞭的末端尖銳不易折斷,適合挑刺,因此在裝甲騎兵盛行的五代時期開始作為兵器使用。因鞭身為圓柱形,分量自然比刀劍重許多,使用者以身大力猛的將領居多。比如,後晉將領安重榮曾使用大鐵鞭,人稱“鐵鞭郎君”。《資治通鑒》載安史之亂時,唐末大將張興駐守饒陽,饒陽被叛軍圍困一年,外援斷絕,張興身披重甲,持鐵鞭率敢死隊出城突擊,擊殺數十叛軍,逼退敵軍。《宋史·王繼勳傳》記載北宋開國戰將王繼勳,追隨趙匡胤南征北戰勇武異常,善使鐵鞭、鐵槊、鐵檛,人稱“王三鐵”。演義類作品也有不少將領使用鐵鞭的記載,如《水滸傳》中的呼延灼,善使兩條水磨八棱鋼鞭,故人稱“雙鞭”呼延灼。

  唐朝以後,鞭作為兵器在軍隊中有了一定的普及,且多為鐵質。《唐六典·武庫令》中記載制式鐵鞭“長4尺2寸,重12斤”。《武經總要》有載:“鐵鞭多節,係襲晉代遺制……鐵鞭唐代已廣用之。”明清時期鐵鞭形制趨於多樣化。明朝出現兩節的鐵鞭,形制類似於宋朝的鐵鏈夾棒,上下棒均為細圓體。這一時期火器有了明顯發展,人們將鞭與火藥結合,製造出雷火鞭,其前部空5寸,內裝火藥鉛子,既可當鞭砸擊敵人,也可當火銃射擊敵人,是為冷熱兵器的結合。清朝時期,綠營所用的“虎尾鞭”,鞭首鑄有虎頭吞口,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實物重達19斤,顯示其作為破甲兵器的實戰價值。此外,清朝還有一種“九節鞭”,每節長僅3至4寸,各節以鐵環相連,不用時可折疊握於手中,或纏於腰間,用時抽開鞭頭,將套索繫於手腕猛力一抖,鞭即伸展開來,可用其擊打、笞、勾、縛。善用者可勝敵人之刀劍,一擊可拖拉敵頸或腿,使其倒地。

  鞭和其他鈍擊類兵器一樣,軍事用途逐漸弱化,但作為一種民間武術器械,一直活躍在歷史舞&。民間有很多流傳已久的關於鞭的“流派”,其中最有名的有:秦家鞭,此鞭長4尺,通體為長鐵桿,其上下端各有一突出的圓球,無明顯的鞭把和鞭尖的區別;雷神鞭,其通體鐵制而形如寶塔,鞭長四尺,前細後粗共12節,其把與劍把類似,有圓形銅護盤,重達30斤;水磨鋼鞭,鞭長3尺5寸,鞭把為5寸,鞭身長3尺,鞭身後粗前銳,呈方形,鞭頭鞭把兩處均可用於握,為典型的“雙頭鞭”;竹節鞭,其鞭長4尺半,把手為圓形,上有若干突出圓結,把手前有圓形護盤,鞭身前細後粗,呈竹節狀,共有9節或11節不等。(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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