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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國防動員保障體係

2018年03月08日 17:36:34 來源: 解放軍報-中國國防報

    黨的十九大提出“完善國防動員體係”要求,明確了新時代國防動員建設發展的方向和目標。實現這一戰略任務,應以黨的領導為根本、以備戰打仗為導向、以軍民融合為途徑、以科技創新為突破,著力在動員管理改革、運作機制創新、政策制度完善上聚焦發力,構建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相匹配、與中國特色現代作戰體係相銜接、與一體化的國家戰略安全能力相適應的中國特色現代國防動員體係。

    完善運作機制,立起國防動員體係的制度支撐。國防動員工作的順利開展、有效落實,關鍵在于建立一整套順暢的運作機制和工作制度。為此,應完善係列會議制度,對各級各層面何時召開國動委會議以及聯席工作會議,研究什麼議題、解決什麼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加強各層面對國防動員工作的統籌管理。完善任務對接機制。由戰區組織,明確各省支援保障任務,指導各省制定完善動員和支援保障預案計劃。完善需求提報制度和需求對接機制。建立自下而上的提報需求機制,確保軍事需求的針對性精準性,在此基礎上由國家國動委審核分解任務,戰區組織省國動委與任務部隊進行對接落實。完善潛力調查統計制度。明確把國防動員潛力調查納入社會經濟統計范疇,建立統一規范的標準規則、指標體係,並建立核查評估和責任追究機制,推動以地方統計部門為主採集動員潛力基本數據。完善聯戰聯訓協調制度,將國防動員指揮機構納入戰區聯指,明確席位和編成,以便協調指揮平時聯訓和戰時聯合作戰的動員工作。

    完善政策法規,立起國防動員體係的法律支撐。國防動員建設需要權威的法規保障。首先,要著眼銜接配套,強化完備性。在落實國防法、國防動員法、人民防空法、國防教育法等已有法規的基礎上,制定出臺民用資源徵用補償、經濟動員網絡資訊動員等方面配套法規,逐步形成係統配套、操作性強的動員法規體係。其次,要明確執法主體,強化執行力。在立法修法過程中,應重點增強法律法規的操作性,明確各級執法主體,完善相關復議、仲裁的程式方法,做到權責歸口。對法人和自然人國防義務的落實,應當參照納稅做法,建立監督、問責和強制執行機制。再次,要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權威性。對國防動員法律法規的執行落實情況,各級人大、政府和軍事機關應聯合組織執法檢查、開展常態督察,尤其是在國家層面,要加強對檢查督察工作的關注和統籌,嚴肅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

    完善網絡資訊係統,立起國防動員體係的平臺支撐。一是建設大數據基礎平臺。應建立縱向貫通,橫向連接各動員專業辦公室的綜合資訊網,把動員網絡與軍隊作戰指揮網、地方政務網有機連為一體,構建“平戰一體、軍地相容”的大數據基礎平臺。二是疏通大數據共用渠道。按照國家統一規范的數據格式標準,以國家、省、市三級國動委為重點,建好專業數據庫,再整合建立本級“動員雲”,按照分級對應的原則,採取協議轉換、標準轉換等方式,將各專業領域所涉及的動員潛力數據,從政府部門過濾引入,形成“對接有序、高效轉換,全域覆蓋、動態更新”的國防動員大數據共用框架。三是加快大數據應用開發。圍繞動員潛力準確統計、軍事需求準確估算、動員指標自動匹配、動員方案自動生成、動員態勢“一圖顯示”、動員指揮“一網控制”、動員組織“扁平指揮”、動員補充“徑直到達”等,挖掘運用大數據價值,實現動員模式向智能化轉變。四是統籌動員大數據管理維護。出臺國防動員大數據運用法規制度,明確各級各部門提供動員數據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數據運用的主體、范圍和許可權,把國防動員數據安全納入國家網絡信息安全體係,建立專項安全機制,確保國防動員大數據安全可靠。(洪曉榮)

【糾錯】 [責任編輯: 楊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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