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説伴隨著我們國家改革開放40年,信訪工作的職能、信訪工作的運作機制都發生了顯著變化,有的變化是根本性的。我個人體會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職能作用由秘書型向綜合型轉變。從過去對群眾信訪訴求的收收轉轉,到現在運用交辦督辦通報等手段推動問題解決;從原來對辦信接訪情況的簡單眼映,到現在的綜合分析並提出決策建議,對黨委政府的決策提供參考。
二是工作格局由單打獨鬥向齊抓共管轉變。推動“信訪部門單一辦訪”向“多部門齊抓共管”轉變。如果信訪工作由信訪部門單一去解決,屬地責任不明確,部門責任不明確。經過近些年來的改革,信訪法治化進程明顯加快,部門責任、屬地責任進一步清晰,實現了過去信訪工作由信訪部門單打獨鬥到現在全社會齊抓共管局面的轉變。
三是工作手段由簡單薄弱向多管齊下轉變。由坐等群眾來信來訪到主動辦信辦訪,形成了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的“三到位一處理”局面,推動了信訪問題的解決,維護了信訪秩序。
四是績效評價由單一指標向綜合指標轉變。評判一個地方信訪工作好壞,由原來單純考核信訪部門,到現在考核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由原來年底一次性考核,到現在過程考核與階段性考核相結合;由原來單純以群眾陳情量的多少為標準,到現在綜合評價信訪問題解決、信訪基礎業務規范,以及信訪事項及時受理、信訪群眾參與評價、信訪群眾滿意度等情況,使考核的針對性、全面性、科學性更強,更有利于調動和激發地方抓好信訪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強化信訪工作導向、促進信訪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