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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6/ 14 15:11:52
來源:新華網

還在非法狩獵?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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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天津6月14日電(記者白佳麗)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法院近期審結一起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告人羅某某多次捕捉野生鳥類共計400余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據法院介紹,2020年10月,被告人羅某某使用粘網等禁捕工具,多次在天津市北辰區捕捉野生鳥類共計400余只。被捕捉的鳥類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在向北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同時,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一並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羅某某因捕殺野生鳥類造成的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人民幣143700元。

  庭審中,被告人充分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表示認罪認罰。法院依法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羅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法官表示,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及宣判,有效發揮了司法裁判的教育引領作用,有利于推動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提高公眾生態資源保護意識。

【糾錯】 【責任編輯:焦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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