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天津市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會議對《天津市關于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的意見(審議稿)》《天津市普法責任清單(審議稿)》進行了審議。
在此之前,參加會議的天津市委政法委、市委宣傳部、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運輸委等27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20法庭旁聽了一起行政上訴案。
旁聽案件,審議文件,形式活潑,讓參與者印象深刻。
“案子不大,但對我的觸動很深,一方面説明老百姓學法用法的意識加強;另一方面也給相關單位提了一個醒,政策的制定、發布要以人為本,體現人文關懷。”天津市委政法委二級巡視員安學剛説。
與會人員的聚焦是“普法責任制”,實行普法責任制是黨中央對深化依法治國實踐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該制度首次明確了普法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無論是執法部門、主管部門還是服務部門,都應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的原則履行普法責任。
“我認為普法首先要做的是如何讓法治的理念、觀念深深地根植于人民群眾的頭腦中,付諸于行動中,而不是簡單的法條學習與認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勇建議。
全國一盤棋,天津目前正在積極開展憲法入戶與“憲法精神七進”活動,實現全市400萬個家庭每戶都擁有一本憲法。在此基礎上,依托各類法治創建,推進憲法在各層面、各領域貫徹實施,讓人民群眾“抬頭看得見、用時找得著”。
對普法責任制,天津市司法局巡視員楊勁松認為,“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既是黨中央和人民群眾對國家機關的工作要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政治要求;既是普法責任制,也是執法單位的工作責任制;既是普法工作的創新,也是執法工作的深化。
他認為,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承擔好聯席會議牽頭單位責任,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主動與各成員單位溝通聯繫,努力做好協調、保障、服務工作,推動普法工作實現由“主管部門獨唱式普法”向“全社會合唱式普法”轉變。各級法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圍繞重點工作、重要領域、重大事件,加強普法工作指導檢查,推進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增強法治宣傳的社會整體效果。
作為天津市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召集人,天津市司法局局長張鐵英看重的是如何落實。他認為,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本部門、本單位做好普法責任制的落實工作;要深入貫徹天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天津市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為普法責任制全面落實做好組織保障;要結合工作實際,明確實行普法責任制的主要職責任務,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提出具體思路和方案,推進普法責任落實到位。(記者 張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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