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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手推動離岸金融業務與拓寬外商金融投資范圍; 2)擬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外資銀行; 3)允許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與外資金融機構共同設立中外合資銀行; 4)允許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參照《非金融機構支付管理辦法》,向人民銀行申請並 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 5)允許設立外商投資資信調查公司; 6)允許融資租賃公司在自貿區設立單機、單船子公司,不設最低注冊資本限制等。 7)在人民幣國際化方面,自貿區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進行先行先試。 8)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在自貿區內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進一步發揮市場資源 配置功能,率先在試驗區范圍內改革投資項目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管 理、工商登記三個環節。 9)在投資項目管理環節,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對涉及固定資産投資的內資和外 資項目將進行備案管理,並停止實施國務院上述文件規定的相應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合同章程審批,改為備案管理,相應停止實施涉及的三件行政法規規定的22 項行政審批。 |
首先是上海自貿區的發展將帶動區內以及周邊地區的土地開發,土地價值將會大幅提升,利好擁有土地的企業、園區開發企業以及建築公司。其次, 國際貨運轉机業務有望得到快速發展,利好相關的港口、倉儲、物流、運輸公司; 同時,上海自貿區有助于上海經濟發展,配合2015年上海迪士尼項目的開園運營,預計將拉動上海地區的消費,使上海市的商貿零售等行業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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