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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房産3·15策劃:保衛我的房子 圓我的安居夢
   中國夢,首先是安居夢。房子,在中國老百姓心中,不僅是一個遮風擋雨的住所,更是向希望起航的港灣。對于老百姓而言,每個人都想圓自己的“安居夢”。從孟子的“居者有其屋”到詩人海子的“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開”,不同的時代,同樣的情懷——“安居”,才能“樂業”。確實,距離真正實現“安居夢”,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近年來,圍繞房屋發生的糾紛與事件越來越多,且問題越來越復雜與多樣化。安居,不僅僅是有房住,還應在生活品質上有所提高與保證,才能讓老百姓真正的安心、舒心、放心。
    一年一度的“3•15”即將到來,住房是眾多消費者一生中最大最重要的商品,凝結了自己大半生的心血,一旦出現問題,老百姓的“安居夢”又從何説起?
    新華網房産將推出“3•15”特別策劃案——“安居夢”去哪兒了?通過論壇、微博、微信、調查問卷等多種方式徵集廣大業主爆料遇到的各種有關房屋的安全隱患問題。新華房産將根據網友反映的問題,安排資深記者進行跟蹤報道,同時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律師,對網友的問題進行解答。

 
    房子品質問題在業主投訴中最為常見,它關係到房子的方方面面,窗門、墻柱、墻體、屋面、地基等等,任何一處出現問題都會讓業主們頭痛不已。一旦房子存在品質隱患,住則得不到安全和幸福的保障,投資則難以脫手。而很多時候,由于開發商推脫責任,業主也無法得到合理的賠償。
 
    建設部、國家計委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整頓和規范房地産市場秩序的通知》規定:房地産開發項目規劃方案一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這意味著開發商在把規劃方案進行變更的時候,應該需經過全體業主同意,否則業主是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向開放商索賠。
   
 
    業主投訴的合同糾紛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一、銷售廣告與宣傳資料引發的糾紛;
二、房屋交接問題引起的糾紛;
三、由于産權證問題的退房或索賠案件。
 
    小區普遍存在的物業糾紛一般都集中在這幾個方面:一、物業管理費;二、業主財産損失賠償;三、小區公用設施傷人賠償;四、無因管理;五、小區公用部分侵權;六、小區內停車收費;七、小區公用部分的出租營利問題。
   
 
    俗話説,牙痛不是病,痛起來要命。拖延交房就像是牙痛,表面上看起來似乎無關緊要,但是如果遇上了,實際上也會讓人飽受困擾。面對某些開發商以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推遲交房時間,然而購房者往往是有苦難言。
 
    開發商拖延房産證原因:一、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二、未經立項批準;三、未取得規劃審批;四、未取得"五證";五、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六、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七、未交納相關稅費;八、超容積率未補土地差價。
   

 

    精裝房本應是開發商提供給業主的舒適、安心的居住環境。但如今的"精裝房"卻與此背道而馳,隱蔽工程無法檢測,滲、漏、泛、堵、殼、裂、砂、銹等品質問題頻發,開發商對業主房屋的維修時間一拖再拖……

    買房子不是件容易事,眼看著交房的時間越來越近了,去項目地點一看,樓剛蓋到一半呢。找開發商一問,答復五花八門,事實都差不離:房子沒有蓋好,估計只能延期交房,而且一拖就是幾個月甚至一年。

    消費者首先要搞清楚精裝房合同上約定的是"精裝修"還是"全裝修"。但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房屋一旦出現問題,維權會比較麻煩。同時,購房者買房時要鎖定相應的裝修標準,接房時要一一檢查。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落不落訂,實際上主動權在購房者的手中。可是,落了訂,售樓方通常都會表示,之後必須交購房款了。

    開發商的房子看上去做好了,他就給你發出收樓通知書。但其實,這樣的房子,可能還沒建完呢。然而根據契約自由、自治的原則,你收了樓之後,就等同于對樓宇品質的認可。

    購房者一定要看到現樓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按照現行的規定,開發商必須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銀行簽好協議,這時候,開發商的售房資金就會受到政府的控制,才能領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這個證明,就基本保證了你買的房子不會“爛尾”。

 

    收樓前先要開發商出示該項目經驗收合格的文件,如《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建築工程品質認定書》、《房地産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書》等。

    開發商常常吹噓自己的樓盤環境如何優美、配套設施如何完善,但是這些又都沒有寫在合同上。到了交樓的時候,購房者通常都會發現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消費者買房時,須先簽一份認購協議書並交付上萬元定金,這已成為房地産行業的一個慣例。然而,等到真正簽合同時,發現合同條款不合理或對己不利,此時欲索回定金比登天還難。

    買房的時候,在落訂之前,先到規劃部門去查詢一下,看看實際規劃情況,那才算是“眼見為實”。開發商無權自行改變規劃設計。如果開發商明知規劃設計,卻刻意作虛假宣傳的話,那就涉嫌欺詐,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律明確規定,以欺詐方法訂立的合同,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並可要求對方賠償相關的損失。

 

    購房者要仔細看認購書或者認籌、誠信金是什麼性質的,如果説僅僅是一個認購,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它只是一個預約合同,相當于正式簽訂這個商品房買賣合同預約性質,如果説不買,或者説由于非雙方之外的那種因素導致這個合同沒有辦法簽訂,這個認購金、認籌金是應該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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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新華房産長沙站 監制:黃怡萍 編輯:楊蜜 專題制作:新華房産長沙站新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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