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4日電(王日晨) 4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本市企業自持商品住房租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企業自持商品住房應全部用于對外租賃,不得銷售。企業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不得超過10年......[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