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浙江烏鎮舉行的第四屆中醫藥高質量發展大會上,中華中醫藥學會團體標準《中醫藥臨床療效數據採集研究型藥店建設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正式發布。中國工程院張伯禮、王琦、田金洲、朱立國等院士,中華中醫藥學會秘書長李宗友等專家代表線下參加發布儀式。
近年來,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與應用大大推動了臨床研究模式的變革和研究載體的轉變。在“以患者為中心”藥物研發理論框架下,真實世界研究、“去中心化”臨床研究進一步得到重視。為適應新的發展趨勢,中醫藥領域亟需構建“去中心化”研究載體,而連鎖藥店是可利用的載體。在此背景下,天津中醫藥大學副校長張俊華教授率先提出“研究型藥店”概念,並聯合20余家單位共同開展了標準化研究工作,旨在確保研究型藥店的規範性、研究數據的可溯源性和研究質量的可控性。
“研究型藥店作為藥品供給和信息交互的終端,其規範化建設不僅可為中醫藥臨床研究提供了新的實踐途徑,也是構建符合中醫藥特點評價體系的重要內容。”張俊華説,此次《規範》的發布,標誌着中醫藥臨床療效數據採集研究型藥店的建設和管理有了明確的標準和指導。
據介紹,新發布的《規範》明確了研究型藥店的定義,研究型藥店是指以高質量藥品供給為基礎,具備健康相關信息採集和用藥反饋信息採集條件和能力,能夠執行臨床研究方案,開展中醫藥真實世界研究的高水平藥店。其具備藥品供給終端和信息採集終端雙重屬性;具有藥品供給與管理、數據採集、研究協調等職能。
張俊華&&,為更好地推動《規範》實施,《規範》將依託中華中醫藥學會等學術組織,通過機構&&、學術會議、專業培訓、學術期刊等渠道向全國進行推廣。按照《規範》的要求,下一步將重點開展研究型藥店的遴選和條件建設,並開展針對具體中藥品種的示範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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