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7日電 題:司法部、民政部負責人就《殯葬管理條例》修訂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後的《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司法部、民政部負責人就《條例》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條例》的修訂背景。
答:殯葬是關係千家萬戶的民生問題。我國於1997年公布施行《殯葬管理條例》,在加強殯葬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殯葬領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強化殯葬行業公益屬性,加強和規範殯葬收費、綜合監管等服務管理。因此,有必要修訂現行《條例》。
問:修訂《條例》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修訂《條例》遵循以下總體思路:一是強化殯葬行業公益屬性,並保障公益屬性落實落地。二是從“逝、殯、葬、祭”殯葬全鏈條各環節,加強和規範服務管理。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為解決殯葬領域突出問題提供法治保障。
問:《條例》在加強和規範殯葬服務管理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為積極回應社會高度關切,加強和規範殯葬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一是突出公益惠民。在總則中明確殯葬管理堅持公益惠民,完善殯葬服務。二是明確投入機制。加強政府投入,建立與群眾基本殯葬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殯葬事業投入機制。三是加強設施供給。殯葬設施包括殯儀館、骨灰堂、公墓3類,殯葬服務機構為殯葬設施的運營單位。為加強和規範殯葬設施服務管理,規定新設殯葬服務機構由政府舉辦,加強滿足群眾殯葬服務需求所必需的設施供給。四是減輕群眾喪葬負擔。依法制定殯葬服務收費標準,嚴格管理收費,加強價格監測和監督管理,遏制過高收費。同時,對骨灰格位安葬,不收取或者適當收取格位使用費、維護管理費。五是強化便民服務。要求殯儀館合理設置服務網點;結合實際配備遺體接運車,保障遺體接運需求;利用適宜場地,為群眾提供治喪便利;加強殯葬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提供便民殯葬服務;公布殯儀館及其服務網點&&方式,方便喪屬&&。
問:《條例》在保障群眾基本殯葬服務需求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為保障群眾基本殯葬服務需求,《條例》規定:一是殯葬服務分為基礎項目和非基礎項目。二是國家制定基礎項目清單,將遺體接運、遺體存放、遺體告別、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生態安葬以及政府舉辦的殯葬服務機構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納入清單範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可以結合實際適當增加本行政區域殯葬服務基礎項目。三是國家逐步將具備條件的殯葬服務項目納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範圍並動態調整,保障全體公民能夠公平可及地享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殯葬基本公共服務。四是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合理確定殯葬服務非基礎項目清單,並對收費依法實行嚴格管理。
問:《條例》在加強和規範殯葬設施建設和管理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為加強和規範殯葬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規定:一是納入相關規劃。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殯葬設施建設納入相關規劃,並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二是強化政府責任。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人口規模和分佈狀況按需建設殯儀館,並結合實行火葬、改革土葬以及現有土地資源等狀況,按照供需適配、節地生態原則建設骨灰堂、公墓。三是加強運營管理。明確規定不得再新設立營利性殯葬服務機構;堅持存量增量並重,明確將各類殯葬設施和殯葬服務機構運營行為,統一納入監管事項清單,加強綜合監管,依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問:《條例》在加強和規範殯儀、安葬服務管理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為加強和規範殯儀、安葬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一是加強和規範殯儀服務。明確遺體接運、存放、火化等環節的規範性要求。二是加強和規範安葬服務。明確骨灰堂、公墓應當憑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提供骨灰格位、公墓墓位,為高齡老人、危重病人等提供骨灰格位、公墓墓位的除外;骨灰格位、公墓墓位使用周期屆滿可以辦理續用手續。三是加強和規範信息化服務。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統籌本行政區域殯葬服務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將殯葬服務主體和相關從業人員納入系統管理,提供便民殯葬服務。
問:《條例》在加強和規範收費管理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為加強和規範收費管理,《條例》規定:一是對殯葬服務實行清單化管理,禁止在清單之外設立項目、收取費用。二是明確有關部門制定殯葬服務收費政策,並依法加強價格監測和監督管理。三是細化殯葬領域價格違法行為具體情形,為依法查處提供依據。
問:《條例》在殯葬移風易俗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條例》明確文明節儉、綠色生態的導向並將其貫穿殯葬活動全過程,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倡導使用綠色環保喪葬用品,倡導文明、低碳、安全祭掃,同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鼓勵農村紅白理事會等組織發揮作用,引導移風易俗。
問:《條例》在加強綜合監管方面作了哪些規定?
答:為明確監管責任,增強監管合力,《條例》規定:一是明確部門職責,建立覆蓋殯葬活動全鏈條的監管制度。二是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監管事項清單,加強定期督導,民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職,完善抽查檢查、價格監測、信息共享、年度報告、信用懲戒等措施,同時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三是完善法律責任,結合實際增加違法行為情形,根據情節輕重、危害程度等確定罰款標準,完善對殯葬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問:為確保《條例》順利實施,需要重點做好哪些工作?
答:為確保《條例》順利實施,有關部門重點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宣傳解讀力度,組織好對《條例》的宣傳解讀、學習培訓工作,準確掌握《條例》的主要內容和實踐要求,提高貫徹執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及時細化明確各類殯葬服務機構相關配套規定,確保《條例》各項制度落地見效。三是切實抓好貫徹落實,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加強和規範殯葬服務管理,切實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