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6日電 為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國家網信辦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未成年人用戶數量巨大和對未成年人群體具有顯著影響的網絡&&服務提供者認定辦法(徵求意見稿)》,於1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悉,《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明確了網絡&&對未成年人的普遍性保護義務,並對未成年人用戶數量巨大和對未成年人群體具有顯著影響的網絡&&提出了特殊義務要求。落實條例要求,徵求意見稿細化了具體認定標準、認定流程和相關工作要求,壓緊壓實網絡&&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主體責任。
根據徵求意見稿,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未成年人用戶數量巨大的網絡&&服務提供者:該網絡&&提供的産品或者服務專門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註冊用戶在1000萬以上或者月活躍用戶在100萬以上;該網絡&&提供的産品或者服務的對象不局限於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註冊用戶數量在1000萬以上或者月活躍未成年人用戶在100萬以上。
徵求意見稿稱,國家網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認定流程,研究啟動認定工作。認定工作原則上每3年開展一次,也可在網絡&&出現用戶數量激增、對未成年人影響顯著提升、社會廣泛關注等情形時視情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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