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養老機構預收費周期不得超12個月-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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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11 10:24:32
來源:新華網

七部門:養老機構預收費周期不得超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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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説】5月10日,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省級民政部門可以根據本地情況,會同相關部門確定當地養老服務費最長預收周期和押金最高預收額度,但養老服務費預收的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單個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過該老年人月床位費的12倍。對養老機構為彌補設施建設資金不足,收取會員費的,省級民政部門可以按照包容審慎監管原則,明確會員費最高額度等限制性要求。尚未建成或者已建成但尚不具備收住老年人條件的養老機構,不得收取會員費。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政府與社會力量合作建設的養老機構,不得收取會員費。(中國證券報出品)

【糾錯】 【責任編輯:高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