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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 15 20:35:19
來源:新華網

江西“減證便民”新舉措:不要“證明”要“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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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南昌1月12日電(記者李美娟)為了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優化營商環境,江西省推出新舉措——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這意味著群眾和企業在全省各級行政機關或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辦理有關事項,如果具備符合要求的材料,就不用出示有關證明,僅需書面承諾,行政機關即受理行政事項。

  近日印發的《江西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提出,2021年6月30日前,全省范圍內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不適用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或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業審慎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等風險較大、糾錯成本較高、損害難以挽回的證明事項外,原則上都要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後,行政機關在辦理有關事項時,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本)將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便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江西省要求,各地、各部門先梳理編制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目錄清單,特別是戶籍管理、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與群眾和企業生産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要納入其中。目錄清單由省司法廳報省政府同意後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也將通過相關服務場所、網站和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請人查閱、索取或下載。

  據悉,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後,江西將通過行政機關的資訊共用、事中檢查、事後核查等方式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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