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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的好日子過去了
IPO薦而不保漸成監管重點
  2009年6月14日,根據證監會令第63號,修訂後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開始施行。根據證監會網站有關監管資訊統計,辦法施行以來,共計有5家券商、16名保薦代表人被出具警示函;6名保薦代表人受到“3個月內不受理保薦代表人負責的推薦”的懲戒;4名保薦代表人受到“12個月內不受理保薦代表人負責的推薦”的懲戒;4名保薦代表人被“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 …[詳細]
  【截至三季末年內上市新股近四成凈利下滑】截至三季末,今年155家新上市公司中,60家凈利潤同比下降,佔比達38%。這60家公司自今年上市以來總計蒸發市值超880億元,埋伏其中的89.95萬投資者每人平均損失近9.8萬元。“以前説股市一年績優、兩年績差、三年績虧,但現在某些公司剛上市業績就下滑,證監會發審委是否該問責?”投資者紛紛詰責。...[詳細]

        【創業板85家企業上市當年業績火速變臉】創業板自2009年開辦以來已共計有355家上市公司正式挂牌交易。從今年三季報的情況看,頂著“高成長”光環的企業三季度共實現凈利潤176.9億元,同比下滑6%,355家公司中156家前三季度凈利潤下滑,佔比高達43.9%,其中11家企業虧損。從年度數據看,355家上市公司中,有85家在上市當年年報或三季報就出現業績下滑。 …[詳細]
  【海通證券保薦公司業績多變臉】海通2010年保薦發行12家上市公司,僅1年之後的2011年底,其中8家業績下滑,慘烈者如康芝藥業和天業通聯,凈利潤同比降幅近1倍。今年宏觀經濟下滑的背景下,12家公司股價悉數破發,除中原特鋼的價格略低于發行價外,其余11家縮水比例均超一半以上。海通2011年發行上市的公司今年業績亦不理想,14家企業中超過9家今年出現業績下行。...[詳細]

        【安信證券專業保薦“垃圾股”】近年來,在安信證券保薦的項目中,上市後“變臉”和“破發”似乎成了最常見的結果。東方日升成創業板首只破凈股,更有挂牌首日即破發的華銳風電及昔日第一高價股國民技術,在安信證券包裝下,一個個經過粉飾的公司推向投資者,坑苦了投資者,留給市場一地雞毛。 …[詳細]
  【中信證券——百隆東方】百隆東方今年6月12日上市,半年報公司凈利潤同比降72.05%,三季報凈利潤同比降95.74%。IPO上市當日破發,此後一直延續下跌走勢。中信證券在項目盡職調查過程中未能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履行職責,對于發行人業績大幅下滑情況,在關于發行人會後重大事項的承諾函中未如實説明,亦未在招股過程中作相應補充説明。...[詳細]

        【國泰君安——珈偉股份】珈偉股份今年5月IPO上市,上半年營業收入同比降54.63%;凈利潤同比降94.21%,創下創業板公司業績變臉程度之最。其業績變臉今年一季度便暴露。國泰君安在保薦過程中未能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履行義務,對公司一季度銷售及凈利潤大幅下滑且將對全年業績産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在會後重大事項承諾函中未如實説明,亦未在招股過程中作相應補充説明。 …[詳細]
  【平安證券——勝景山河】2010年10月27日,勝景山河IPO申請獲通過,11月26日獲發行批文。公司登陸中小板的前一天,《勝景山河涉嫌“釀造”彌天大謊》的報道廣為傳播,12月17日暫緩上市。2011年4月6日,發審委審核結果顯示勝景山河未獲通過。平安證券在保薦過程中被確認違反《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保薦項目接二連三被查,平安證券成為問題IPO工廠。...[詳細]

        【愛建證券——上海冠華】2010年6月23日,上海冠華不銹鋼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申請未通過。2012年2月8日二次上會再被否。被否原因如,2007年10月,上海冠華前身上海冠華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增資入股的股東中,4股東當時的實際控制人及股東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存親屬關係。愛建證券在保薦過程中對關聯關係核查不全面、不到位,對證監會在審核反饋中所提問題未充分關注。...[詳細]

        【廣發證券——蘇州恒久】2010年1月22日,蘇州恒久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順利過會,並于2月26日拿到發行批文。但上市前夜因“核心專利遺失,涉嫌虛假上市”而遭核查。2010年6月11日,創業板發審委對二次上會的蘇州恒久首發申請重新進行審核,首發申請未獲通過。廣發證券在盡職調查過程中違反了《證券法》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規定。 …[詳細]
  【兩個月內連罰10名保代 整肅大潮展開】最近兩個月內,證監會已連罰10名保代,一舉創下監管紀錄。而有監管記錄的2004年6月以來的八年間,因保薦項目上市後業績大幅下滑未及時進行風險提示而被證監會採取監管措施的保薦人僅為6人。證監會對IPO發行環節的違規案例加大處罰力度,業內人士稱此舉預示著新一輪IPO發行監管風暴展開,“薦而不保”或將成歷史,保薦代表人和保薦機構將對其承銷的上市公司首發後的當年業績負責。...[詳細]

        【深交所發布保薦工作指引及評價辦法】 深交所日前發布了主機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統一適用的《保薦工作指引》和《保薦工作評價辦法》。本次在《中小板保薦工作指引》和《中小板保薦工作評價辦法》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完善,並將適用范圍擴大到深交所的主機板和創業板,旨在進一步規范保薦機構對深交所上市公司的持續督導工作。其中一大特點,就是引導保薦機構高度重視持續督導工作,促進保薦機構的專業化分工。引導保薦機構合理確定承銷及保薦費用,鼓勵保薦機構按照保薦工作進度分期收取保薦費用,從機制上提高持續督導品質。 …[詳細]
  【保薦責任強化 保代職業風險提高】過去三年黃金期中,保薦代表人是名副其實的超級金領,工作收入高、難度低、風險小。近期隨著管理層對于新股上市品質的逐漸重視,投資者對于處罰造假上市相關利益方呼聲的提高,管理層已對五家券商提出警告,未來保薦人這一職業的風險將會提高,如果保薦人只薦不保,將有可能受到管理層的處罰,這是一種進步,也會讓新股發行格局重新洗牌。未來保薦機構在承銷IPO時,也要細心考量,未必每一單都能盈利,承銷業務也會産生風險,券商的投行業務將需要更多的高端人才,券商業績的分化也會因此而加劇。 …[詳細]
投票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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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中音
  保薦人(代表)的內幕交易現在非常嚴重。保薦人制度現在需要有重大改變,必須對保薦人(代表)的所有賬戶進行嚴格監控,對其資金進行審查,一旦發現有參與內幕交易和違法交易,應該嚴懲不貸,而目前中國這方面在法律上仍然是一片空白,在《證券法》《公司法》都沒有相關規定。凡是創業板,上市之前三年要募集股份,必須向全社會公開募集,私下轉讓過的一律不準上市,這是避免保薦人內幕交易的一個重要手段。
——著名經濟學家韓志國
  從國際上的情況來看,保薦人的責任不能歸結為個人責任。像現在這樣出現大量業績變臉的公司,迄今為止沒有一家機構真正的受到處罰,也沒有吊銷過券商的營業執照。即使不是吊銷而僅僅是出現暫停營業執照1至2年,其效果就完全不一樣。在其他行業中相關的質檢機構、認證機構還通常會被停止營業一年半年,相比之下,目前保薦機構基本沒有違法成本,因此應當強化機構的責任,讓個人去承擔責任,既不具有威懾力,也不是國際慣例。
——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
  保薦人制度問題多多。一方面,目前保薦人存在不正當競爭,包括低價傾銷等;另一方面,擬上市公司在找保薦人的時候並非公開招標,私下操作,容易産生腐敗。有的保薦人代表把上市當做最大的任務完成,對于前期盡職調查做得不夠,甚至存在協助、縱容造假的行為。在頂層制度設計上,要盡快啟動《證券法》的修改工作,明確保薦人及保薦代表人的誠信義務,及其違反誠信義務的問責機制和問責通道,增強問責的可操作性和可訴性。在證監會部門規章層面,應當進一步提高保薦代表人的門檻,建立失信行為的一票否決制,對于因為品德不端收受商業賄賂等忠誠層面出現瑕疵而導致失信的,應當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一票罰下。證監會應當盡快出臺保薦人行為指引。另外新股發行價格過高,導致投資者受到損失,保薦人負有主要責任,應當確認這種行為具有可訴性。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
  保薦人在證券市場中應扮演證券發行上市“第一看門人”的重要角色,我國引入該項制度的初衷,就是希望通過保薦人對發行上市公司的持續性輔導監督,達到提高上市公司品質、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目的。然而,不少保薦人及保薦代表人為了自身利益,在保薦過程中只拿錢不幹活或只簽字不幹活,背棄保薦責任,A股市場只薦不保現象嚴重、持續督導機制行同虛設,上市公司因財務造假、虛報瞞報致使投資者遭受損失。如果保薦人(代表)等把關環節失職,市場信心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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