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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萬買個教訓?
平安銀行180萬“理”成1萬 巨虧責任客戶銀行各執一詞
  180萬元虧成1萬元,100萬元虧成1萬元,50萬元虧成1萬元……一些平安銀行的VIP客戶們將辛苦掙來的錢託付給銀行理財經理“理財”,結果不但沒有實現“保值增值”,還虧得血本無歸。 …[詳細]
  【案例一:王女士180萬"理"成1萬】 青島的王女士為原深圳發展銀行青島分行南京路支行客戶,2011年4月21日,王女士在接受該行理財經理服務時,該理財經理向王女士推薦了黃金T+D業務,隨後王女士把180萬元人民幣轉入銀行,進行黃金T+D交易。據知情人士透露,一開始王女士陸續賺了90萬元左右,期間她從賬戶陸續轉出270余萬,不久後,嘗到甜頭的她再次將180萬元轉入黃金T+D賬戶,誰知天有不測風雲,進入9月份後,國際市場貴金屬價格暴跌,客戶爆倉,最終保證金僅余1萬。由於王女士沒有與銀行簽訂任何理財協議,只有一個與銀行客戶經理的委託代理協議,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王女士一怒將銀行告上法庭。 …[詳細]
  【案例二:姚女士50萬理財虧成1萬】姚女士是深圳發展銀行青島分行南京路支行的VIP客戶,她此前經常在平安銀行購買理財産品。2011年初,當她來到銀行想再次購買理財産品時,平安銀行理財經理薛某極力推薦一款保本保息、年收益最低5%的投資黃金的理財産品聚金寶。出於對銀行工作人員的信任,姚女士開通了交易賬戶,通過網銀轉賬形式將50萬元劃到了該賬戶上。當姚女士提出簽訂合同的時候,薛某卻以行情好,先做上,協議不用着急簽為由搪塞了姚女士。然而,同年4月,當薛某拿協議與姚女士簽署時,協議對方竟然變成了北京恒紫金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並在隨後短短的不到1年時間裏,50萬的賬戶虧損到剩下1萬。 …[詳細]
  【平安銀行回應理財巨虧】28日上午,平安銀行新浪官方微博回應王女士理財巨虧事件稱:該名客戶辦理的為黃金T+D業務,非銀行理財業務。銀行作為第三方僅為客戶提供交易&&。目前,該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我們相信法律會有公正的判決。 …[詳細]
  【平安銀行涉案經理仍在上班】知情人士透露,平安銀行南京路支行一共只有薛某與李某兩名理財經理,在5位平安銀行客戶理財虧損案件中,兩名員工全部涉案,這樣的情況,在銀行業極為少見。據了解,理財經理薛某已從銀行離職,人影不見,另一名涉案理財經理李某仍然在平安銀行上班。 …[詳細]
  【質疑一:黃金T+D交易=銀行理財産品?】黃金延期,也稱為黃金T+D,是以保證金方式進行買賣,交易者可以選擇合約交易日當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時引入延期補償費機制來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種現貨交易模式,屬於上海黃金交易所提供的場內代理交易品種之一。黃金代理交易中,銀行僅僅作為交易&&的提供者,客戶自主交易、自負盈虧。黃金代理交易客戶、銀行及上海黃金交易所的關係,類似於股票交易中股民、證券公司和證券交易所的關係。正如股民在買賣股票、權證等虧損後證券公司不會負責進行賠償一樣,銀行也不會承擔黃金代理交易客戶進行黃金延期交易産生的損失。正因為有如此明顯的特點,黃金延期(黃金T+D)業務不是一種理財産品。...[詳細]

        【質疑二:銀行在黃金T+D交易中擔任的角色?】對銀行來説,銀行只是為此業務的資金賬戶進行託管,並提供交易&&,並不直接操作賬戶資金,也不承擔賬戶交易所産生的任何風險。就像股民通過券商的交易&&進行股票買賣一樣,銀行僅提供交易&&,只有客戶才能掌握自己的賬戶和密碼,但這起個案平安銀行的理財經理是否接受客戶的委託直接進行了賬戶資金的操作,目前正在調查。 …[詳細]
  【質疑三:平安銀行是否逃避責任?】平安銀行以當事理財經理不在單位,或者不知道這位理財經理與王女士有簽約之事以及提供不了監控錄像為由,拒絕調解,是不是有“逃避承擔責任”之嫌疑?倘若,平安銀行繼續拒絕調解,那麼客戶還敢繼續投資?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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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中音
  即便是投資水平最糟糕的散戶,想虧180倍也挺難。銀行方面稱巨虧是理財經理個人行為、與銀行無關,是極不專業的。本質上,理財經理代表的是銀行,客戶所簽的投資協議的委託方也是銀行。銀行必須證明相關投資不存在違規乃至違法操作。否則,這就不只是虧損的問題,更可能涉嫌金融犯罪。縱觀國外的一些案例,甚至曾有內部人士違規操作,導致銀行巨虧倒閉的事件,相關責任人最終受到了司法的嚴懲。使客戶本金縮水180倍的銀行還敢叫“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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