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算,2024年我國“三新”經濟增加值為242908億元,比上年增長6.7%(按現價計算),比同期國內生産總值(GDP)現價增速高2.5個百分點;佔GDP的比重為18.01%,比上年提高0.43個百分點[1]。
注:
[1]上年(2023年)“三新”經濟增加值數據根據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進行了歷史數據修訂。
附注:
1.指標解釋
“三新”經濟是以新産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為核心內容的經濟活動的集合。
新産業指應用新科技成果、新興技術而形成一定規模的新型經濟活動。具體表現為:一是新技術應用産業化直接催生的新産業;二是傳統産業採用現代信息技術形成的新産業;三是由於科技成果、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推動産業的分化、升級、融合而衍生出的新産業。
新業態指順應多元化、多樣化、個性化的産品或服務需求,依託技術創新和應用,從現有産業和領域中衍生疊加出的新環節、新鏈條、新活動形態。具體表現為:一是以互聯網為依託開展的經營活動;二是商業流程、服務模式或産品形態的創新;三是提供更加靈活快捷的個性化服務。
新商業模式指為實現用戶價值和企業持續盈利目標,對企業經營的各種內外要素進行整合和重組,形成高效並具有獨特競爭力的商業運行模式。具體表現為:一是將互聯網與産業創新融合;二是把硬體融入服務;三是提供消費、娛樂、休閒、服務的一站式服務。
“三新”經濟增加值衡量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從事“三新”經濟生産活動創造的增加值。
2.核算範圍和分類
“三新”經濟增加值的核算範圍根據《新産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2018)》確定。
“三新”經濟增加值三次産業分類依據國家統計局2018年關於三次産業劃分的規定制定。“三新”經濟第一産業是指具有“三新”經濟特徵的農、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第二産業是指具有“三新”經濟特徵的採礦業(不含開採專業及輔助性活動),製造業(不含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産和供應業;第三産業是指具有“三新”經濟特徵的、除第一産業和第二産業以外的其他行業(不含國際組織)。
3.核算方法及資料來源
“三新”經濟增加值利用全國經濟普查資料、“三新”經濟統計資料和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從生産方採用增加值率法、相關指標推算法等多種方法核算。
4.“三新”經濟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
“三新”經濟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利用當年“三新”經濟增加值和國內生産總值初步核算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