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記者李延霞、張千千)金融監管總局23日發布《銀行保險機構資産管理産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資産管理信託産品、理財産品、保險資管産品的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系統規範。
徵求意見稿按照資産管理産品生命周期,對募集、存續、終止各環節進行全面規範,引導行業將信息披露融入業務全過程,充分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當前,資産管理信託産品、理財産品、保險資管産品均無專門的信息披露監管制度,現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標準不完全一致等問題,亟需構建適合三類資産管理産品特點的信息披露制度,統一監管規則。
據了解,在産品募集環節,徵求意見稿重點規範産品説明書、合同、風險揭示文件、託管協議、發行公告(或報告)等內容,明確業績比較基準要求,讓産品銷售“看得清”。在産品存續環節,重點規範定期報告披露內容,要求真實準確全面披露過往業績,強化重大事項及時披露,讓産品風險“厘得清”。在産品終止環節,要求到期公告和清算報告披露收費情況和收益分配情況,讓産品收益“算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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