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鼓勵利用專項債資金收回收購閒置土地-新華網
新華網 > > 正文
2024 11/13 10:17:01
來源:經濟參考報

自然資源部:鼓勵利用專項債資金收回收購閒置土地

字體:

  自然資源部近日發布的《關於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的通知》提出,為嚴控增量、優化存量、提高質量,支持盤活存量閒置土地,將積極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加大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力度,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運用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是減少市場存量土地規模、改善土地供求關係、增強地方政府和企業資金流動性、促進房地産市場止跌回穩的關鍵舉措。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有關負責人&&,今年6月自然資源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了妥善處置閒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推出了幫助企業盤活存量土地資産、鼓勵並購轉讓、支持地方政府收地等三方面18條政策措施。各地普遍歡迎,但同時也反映收回收購土地缺乏資金。

  為解決相關問題,此次明確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並強調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擔當作為,積極做好地塊篩選和項目儲備,推動專項債券資金加快落地,切實做到規範操作、有章可循、從嚴管理、精準高效。

  上述負責人&&,通知鼓勵各地利用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土地,盤活存量,一方面,可以減少市場存量房地産用地規模,更好發揮土地儲備“蓄水池”和投放調節的功能,穩定市場預期。另一方面,增加資金流動性,有利於房企集中資金用於保交房。另外,收儲後形成“凈地”“優地”,既有利於補齊公共服務設施短板改善環境,滿足居住需要,也可以騰出空間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有效投資。

  據悉,此次回收對象為優先收回收購企業無力或無意願繼續開發、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進入司法或破産拍賣、變賣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開發或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動工地塊中規劃可分割暫未建設的部分,也可以納入收回收購範圍。(記者 梁倩)

【糾錯】 【責任編輯:薛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