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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4/ 17 14:10:46
來源:新華網

新華全媒+|誘導消費者重復購買專輯——揭開音樂App的“壞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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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字時代,人們逐漸習慣了花錢購買藝術作品版權。但在數字音樂領域出現一個奇特現象:同一個用戶重復花錢購買同一個作品,重復頻率從數十次到數十萬次不等,也就是説,如果花2塊錢可以購買並聽一首歌的話,有的消費者在一首歌上花了幾十萬元。新華社記者發現,其背後一方面是“粉絲”非理性消費,另一方面,音樂App也在煽風點火,誘導重復消費。

  在數字版權時代,無論是體育比賽,還是電影,在視頻App上,花幾元錢購買後即可觀看,一旦消費者購買,原先的付費頁面已不存在,即便是退出程式,再次進入時也能直接播放。

  然而,在網易雲音樂、酷狗音樂和QQ音樂等音樂類App上,消費者在花錢購買版權後,音樂可以播放,但付費的界面仍在。不僅如此,頁面上還根據重復購買的數量多少列出冠、亞、季軍榜單,在某專輯的榜單上,一個賬號最高購買了同一張專輯重復達32萬次,消費達數十萬元。

  記者採訪發現,會重復購買的人群裏,“粉絲”佔大多數,而他們的出發點是通過購買來提高偶像的作品銷量,這在“粉絲”口中稱為“打榜”。

  音樂App所看中的正是這種的“氪金”行為,助推非理性式的“打榜”。一些歌曲的付費功能表裏,在數量一欄下給出了“520”“1314”等默認選項,此外還推出類似“闖關活動”,“粉絲”在購買了一定數量後就可獲得某些福利,引導“粉絲”大批量地購買同一張專輯。不少“粉絲”都是無經濟來源的學生群體,家長們對此也疑惑不解。

  智慧財産權專家認為,音樂App利用“粉絲”的“打榜”心態而重復購買專輯所獲得的利益屬于不正當收益,這與重復購買同一款實體CD不同,前者消費者沒有獲得兌價物,後者則兌價獲得了CD的物權。

  記者:潘旭、吳振東、李胤葳(實習)、李田恬(實習)

  編輯:田甜

  新華社音視頻部制作

【糾錯】 【責任編輯:焦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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