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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3/ 06 08:06:33
來源:新京報

上半年京牌指標申請即將結束 這些審核標準明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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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京牌指標申請即將結束

  申請人須確保相關證件在有效期內

  北京市有關部門將對小客車配置指標申請人(個人和家庭申請人)填報的身份資訊、證件資訊、社保和個稅繳納情況等進行嚴格審核。昨日下午,北京小客車指標辦發布情況説明。

  申請人應當確保其身份證或者居住證、工作居住證、護照、駕駛證等證件,在審核期間均處于有效狀態。

  其中,對于“持北京市居住證並且近五年連續在北京市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的申請人,若提交申請是在1月1日至3月8日期間,在審核社保繳納資訊時,審核當年2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向北京市社保部門繳納社保,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在審核個稅繳納資訊時,審核申請年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大于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以稅款入庫日期為準(如有斷年,補繳無效)。若提交申請是在8月1日至10月8日期間,在審核社保繳納資訊時,審核當年9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向本市社保部門繳納社保,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在審核個稅繳納資訊時,審核申請年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大于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以稅款入庫日期為準(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目前“申請狀態”為“審核不通過”且“審核時間”是2020年11月(含)之前的申請人,不得再提出復核申請,如需繼續申請指標,應當重新申請。輪候新能源指標的申請人,“輪候時間”按重新申請時間計算。

  目前“申請狀態”為“審核不通過”且“審核時間”是去年12月的申請人,若對審核結果有異議、且個人申請資訊未發生變化、且未進行重新申請,可在4月9日至23日提出復核申請。5月24日前反饋復核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的,視為放棄復核。個人申請資訊已發生變化的,如需繼續申請指標,應當重新申請。記者 裴劍飛

【糾錯】 【責任編輯:王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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