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共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461億元
前10個月脫貧攻堅稅收優惠政策實現減稅950多億元
在脫貧攻堅戰中,財政資金投入了多少,如何確保“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又有哪些稅收優惠?在國務院新聞辦12月2日舉行的發布會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了相關情況。
連續5年每年新增資金200億元
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列出了近年來支援脫貧攻堅資金“賬目”:2016年至2020年,連續5年每年新增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00億元,2020年達到1461億元。今年又一次性安排綜合性財力補助資金300億元,支援補齊挂牌督戰地區脫貧攻堅短板弱項。同時,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政策,籌資1896億元,全部用于支援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通過貸款貼息、風險補償,引導金融機構投放扶貧小額信貸6000多億元。
力度增加的同時,精準性也明顯提高。比如,在重點支援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方面,支援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貧困家庭輟學學生基本實現了“應返盡返”;加大健康扶貧投入,支援貧困人口參保,提高報銷待遇,實現醫療保障托底;支援貧困地區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2019年以來共安排39.6億元,完成約10萬處工程維修養護。2018年至2020年,共安排支援“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增量資金2800多億元。
截至2019年底,我國尚有52個縣、2707個村未脫貧。中央財政在資金安排時將這些地區作為重中之重,給予傾斜支援,今年專門安排的資金規模達417億元。
同時,通過一次性生産補貼、貸款貼息支援、臨時崗位補助等,帶動貧困戶就業。比如,將2020年光伏扶貧發電收益的80%用于公益崗位,127萬貧困人口實現了在家門口就業。
110項稅費優惠政策落實落細
我國在支援脫貧攻堅方面有哪些稅收優惠?國家稅務總局總經濟師王道樹介紹,主要有支援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涉農産業發展、激發貧困地區創業就業活力、推動普惠金融發展、促進“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加大扶貧捐贈等6方面優惠政策。
比如,對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等建設運營給予稅收減免;實施了“公司+農戶”經營模式減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農林牧漁項目減免企業所得稅等一係列稅收支援政策;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加大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力度,特別是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為了確保政策落地,稅務部門全面梳理了國家出臺的110項支援脫貧攻堅稅費優惠政策,並發布了政策指引,分門別類列出政策內容、享受條件,把稅收優惠政策“打包”送到群眾手中。
“僅今年1月份至10月份,稅務部門落實支援脫貧攻堅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就實現減稅950多億元,同比增長38%。”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王世宇介紹,從增值稅發票數據看,832個貧困縣今年1月份至10月份銷售收入同比增長13.3%,充分反映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審計查出問題資金佔比為0.19%
“財政部始終把強化扶貧資金監管擺在突出位置,強化五個‘堅持’,打出了一套監管‘組合拳’,有效提升了扶貧資金監管水準。”程麗華在回答經濟日報記者提問時表示。五個“堅持”即堅持制度先行,堅持追蹤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堅持資訊共用以及堅持陽光扶貧。
在資訊共用方面,將相關41項資金納入扶貧資金總臺賬管理,及時發現並解決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同時,嚴格執行扶貧資金項目公示公開制度,中央、省、市、縣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結果一律公開,鄉村兩級扶貧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情況一律公告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各方監督。
“近年來,隨著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制度不斷健全,財政扶貧資金違規違紀問題明顯減少。2020年,審計查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資金佔比為0.19%,讓每筆扶貧資金都用到實處、用得其所、用出效益。”程麗華表示。(記者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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