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三十載歲月,中國資本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破浪前行,如今A股已躋身全球第二大證券市場。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資本市場發展,擘畫改革發展路徑。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為了闡述好《意見》的內涵,新華網聯合中國上市公司協會推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在行動”,邀請市場各方參與者共話市場發展,以饗讀者。本期推出第一期《臧小麗:意見頒布以來已發揮威力》。
截至今年9月,在滬深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已經超過4000家。這些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如何,決定著我們資本市場的健康程度。
在此背景之下,今年10月9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國發【2020】14號文),顯得非常有必要。
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主任臧小麗律師認為,《意見》既關注推優也強調退出機制,一方面鼓勵優質企業上市、做大做強,另一方面也對退市企業進行嚴格監管,注重保護投資者。
《意見》還對當前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解決之道,包括如何化解上市公司的股票質押風險,嚴肅處理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違規擔保、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規問題。
臧小麗認為,國務院的這份《關于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文件頒布以來,但實際上威力已經在顯現。具體體現在執法力度正在加強,懲處力度也在加大。比如,近日證監會對多家違規上市公司開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而對違規上市公司的主要責任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則一律移送到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目前,還有多家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涉及投資者索賠訴訟的民事案件。現在,證券違法者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已經不僅僅是一張行政罰單那麼簡單了,而是行政處罰加刑事責任,再加巨額民事賠償這一套組合拳。
在臧小麗看來,這樣的懲處力度不是暫時的,會成為一種常態化。在法律的框架內,通過提高違規成本,來合法規范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主體的行為,有助于遏制違法、凈化證券市場,實現資本市場應有的優勝劣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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