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下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廣藥與加多寶包裝裝潢糾紛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構成侵權,並賠償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1.5億元以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廣東高院認為,該案的爭議焦點是: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內容、權益歸屬的認定,使用該包裝裝潢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經濟損失如何計算等等。法院認為,在“王老吉”商標承載著相應的巨大商譽和價值,從廣藥前身開始一脈相傳。廣藥集團在收回王老吉商標時,附屬于涉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就應一並歸還給廣藥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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