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抽樣檢驗是化粧品上市後監管的重要手段,遵循科學、規範、合法、公正的原則,對及時發現化粧品安全風險、依法打擊化粧品違法行為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國家藥監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依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全國一盤棋”理念,組織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國家化粧品抽樣檢驗工作,旨在規範化粧品生産經營行為,保障公眾用粧安全。
一、總體情況
全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監管關切,以問題多發的品種、場所以及近年來抽檢不符合規定的産品涉及的企業為重點對象,組織對染發類、祛斑美白類、彩粧類、防曬類、兒童類、宣稱祛痘類等12類化粧品開展抽檢,共抽檢20936批次産品。經33家化粧品檢驗機構依據《化粧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等檢驗,其中20388批次産品符合規定,佔比97.38%。對抽檢不符合規定産品涉及的化粧品生産經營者,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組織調查,發現違法行為的,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二、抽樣情況
各省(區、市)化粧品抽樣批次數量分佈情況見圖1。抽樣主要採用現場抽樣和網絡抽樣兩種方式進行,抽樣的地域分佈情況見圖2。樣品的産地分佈情況見圖3。
圖1 各省(區、市)化粧品抽樣分佈圖
圖2 各地域類型抽樣數量分佈圖
圖3 樣品産地分佈圖(按化粧品生産企業所在地劃分)
注:國內其餘省份包括:安徽、陜西、湖南等18個省(區、市)。
三、檢驗情況
在抽檢的12類化粧品中,普通護膚類、彩粧類、兒童類産品等6類化粧品抽檢符合規定批次佔比均達到97%以上(見圖4)。
圖4 12類化粧品抽檢符合規定批次佔比圖
國家藥監局將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進一步提升國家化粧品抽樣檢驗工作質量,提高化粧品監管工作效能,為保障公眾用粧安全、助力産業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