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裝化粧品違規偷偷賣-新華網
新華網 > > 正文
2024 04/25 09:03:04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分裝化粧品違規偷偷賣

字體:

“好用了再買正裝,就當姐妹們試個色”“寶子們,這個價格還猶豫啥,可以無腦衝”……近日,雖然“各大平臺禁止售賣分裝化粧品”的話題衝上熱搜,不少電商平臺也相繼發布相關規定,禁止售賣分裝化粧品,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分裝化粧品生意並沒有偃旗息鼓,而是從“明面”走向了“暗線”。

  多平臺下禁令

  近日,抖音發布的《關于分裝化粧品化粧品小樣的專項治理公告》明確,根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化粧品經營者不得自行配制化粧品。平臺規則中也明確規定,禁止售賣分裝化粧品。

  記者調查發現,平臺禁售的分裝化粧品並非由品牌方提供正規包裝、通常搭配正裝商品贈送的小樣,而是通過購買大容量的正品化粧品,由個人挖取、稱重、壓盤正裝商品並自行灌裝所得的分裝産品,多以“美粧試錯”“大牌嘗鮮”等名義對外出售。

  記者了解到,粉底液類産品會灌進真空分裝瓶內;眼影、腮紅、粉餅等粉質類的則分裝盒內;護膚品、香水等液體類産品採用罐裝。為了顯示真實性,不少商家會通過視頻的形式展示自己用正裝産品進行了分裝。在社交平臺上,分裝化粧品也因其使用便捷和低廉的價格受到追捧。

  事實上,電商平臺禁止售賣分裝化粧品並非新規。早在2021年9月,抖音就發布了化粧品分裝違規處理公示,封禁了近20條商品連結,掀起了不小的波瀾。抖音表示,分裝化粧品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給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因而將持續加大對此類行為的管控。

  淘寶也曾對化粧品分裝銷售行為重拳出擊,在2017年就明令禁止商家出售個人分裝化粧品,還以《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為基礎,規定分裝化粧品進行銷售與生産化粧品進行銷售為同一性質,都需要具備化粧品生産資質。

  違規售賣隱藏深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電商平臺上很難直接搜索到化粧品分裝産品,不少賣家先是通過視頻、筆記等方式吸引消費者詢問,或是在評論區引流,再引導消費者至其他渠道完成交易。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小紅書上搜索“化粧品分裝”,看到有的用戶發布自制分裝化粧品方便出門自用的筆記,點開後才發現其在售賣自制的分裝化粧品。

  用戶“找我買正品店”發了多條KRYOLAN歌劇魅影遮瑕分裝的筆記,點開筆記可以進入店鋪購買。其中,中國限定三色1.2克,送一支遮瑕刷,僅需要9.9元包郵。用戶“雲邊有個小賣部o”同樣在售賣KRYOLAN歌劇魅影中國三色遮瑕盤分裝産品,在其小紅書店鋪內,中國三色4克到手價為20元,5克到手價為30元,均包郵。

  記者算了一筆賬,在KRYOLAN海外旗艦店,三色盤原價為339元,含量為40克,4克折算價要33.9元;在有讚KRYOLAN旗艦店,新人專享價為249元,4克折算價也要24.9元。

  為了凸顯真實性,用戶“雲邊有個小賣部o”還在筆記中展示了授權證書。記者也從KRYOLAN歌劇魅影官方渠道得到證實:“雲邊有個小賣部o”店確實為KRYOLAN的經銷商,銷售自該公司採購KRYOLAN品牌産品,許可在小紅書銷售。授權銷售産品為德國面具KRYOLAN蓋世遮瑕盤(三色盤中國定制色)。

  那麼,獲得官方授權的店鋪是否允許售賣分裝化粧品呢?記者添加了KRYOLAN歌劇魅影客服,咨詢品牌方是否允許經銷商自行分裝售賣,對方表示“咱們(品牌)一直沒有分裝小樣”。不難看出,即使有授權證書的店鋪也有混淆概念之嫌。

  正規標簽難覓

  與幾百元的正裝相比,分裝後的化粧品僅需幾元、十幾元,低廉的價格對于消費者來説極具誘惑力。而模糊的措辭與宣傳又可能讓消費者在搜索和購買過程中難以辨別商品的真偽和來源。

  北京消費者張女士告訴記者,她曾在電商平臺上購買了一款熱門品牌的化粧品分裝産品。當時,商家宣稱是正品分裝,品質有保障。然而,張女士收到産品後,卻發現這款分裝産品的顏色明顯偏深,質地和氣味也與正品有所不同。

  記者從KRYOLAN歌劇魅影中國三色遮瑕盤分裝産品的“買家秀”中看到,分裝的遮瑕盤底部貼了賣家自制的貼紙,除了標注産品名稱、克重及保質期外,並無其他任何標識。記者瀏覽了多個賣家發布的分裝化粧品産品圖片,發現普遍沒有正規標簽。

  事實上,《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化粧品生産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粧品標簽管理辦法》等都對小樣産品生産、標簽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中明確提到“化粧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內容真實、完整、準確”“化粧品經營者不得自行配置化粧品”。其中,雖未提及“分裝”字樣,但對于自行切割、加熱、裝盤並列印貼紙標簽的化粧品産品來説已是“明令禁止”。

  不安全也不合法

  記者了解到,由于正品分裝再售的行為侵害了品牌方的利益,已經有品牌商家開始對這種侵權行為進行跟蹤打擊。今年初,國貨彩粧品牌彩棠起訴一網店店主蔣某,稱其在未經授權情況下分裝品牌旗下粉底液、修容等産品,並貼上品牌標簽進行二次售賣,構成商標侵權。法院判決品牌商家勝訴,店主蔣某賠償彩棠8000元。

  此外,未經許可自行分裝售賣産品的行為,本身也存在法律風險。今年初,屈臣氏因擅自配制化粧品,被處以罰款15萬元並沒收物品;國貨彩粧品牌毛戈平展開了線上清查“分裝産品”的行動,對賣家涉嫌侵權的行為進行追責;上海左右化粧品也因自行分裝香水被處罰。

  深圳市思其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CEO伍岱麒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分裝過程中的衛生條件難以保證,容易造成污染,影響産品的品質;某些化粧品需要在特定的條件下保存才能保持其活性,分裝化粧品很難確保其成分的穩定性和有效性;分裝行為可能會破壞原有産品的包裝設計,使得消費者難以辨別真偽,給制假售假者制造了機會。“産品在分裝過程中,存在的各種風險都有可能侵害到消費者的權益,希望品牌方通過法律手段打擊非法分裝行為。”伍岱麒説。

  IPG中國區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認為,電商平臺作為分裝化粧品産品的主要銷售渠道,應加強對分裝化粧品的監管,明確標注品牌、産品規格等資訊,對銷售渠道進行限制。“化粧品分裝生意多為小作坊式生意,需要監管部門、平臺和品牌攜手,多管齊下,以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的發展手段探索行業未來。”柏文喜説。(記者 王小月)

【糾錯】 【責任編輯:楊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