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1日電 對標新中考改革方案,明確各科目考試時間、等級成績的劃分標準、實驗操作的指導意見……日前,北京市教委公布《北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八年級學生起開始適用。
今年9月26日,北京市教委發布《關於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開啟新一輪中考改革。此次公布的實施方案作為改革配套文件,對優化考試方式和成績呈現方式等有關內容進行了具體説明,明確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
實施方案要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堅持隨教隨考隨清,地理、生物學和信息科技安排在八年級第二學期末;體育與健康現場考試、藝術、勞動、綜合實踐活動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筆試)、物理、歷史、化學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末。外語聽力和口語考試仍採取計算機考試方式,與筆試分離,有兩次考試機會,分別安排在九年級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市教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考試時間安排以現行課程方案為基礎,與學校實際的教育教學安排相一致,能夠最大限度確保學校教學進度和學生的學習節奏不受影響。
實施方案中也規定了考查科目等級成績的確定方式。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考查科目等級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C等及以上為合格,D等為不合格。每門科目成績達到原始分滿分的85%(含)以上為A等,原始分滿分85%以下至滿分的70%(含)為B等,原始分滿分的70%以下至滿分的60%(含)為C等,原始分滿分的60%以下為D等。據介紹,等級成績的劃分標準一方面與現行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劃分標准保持一致,同時也與學校日常教學中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教學評價標準一致。
在成績的應用上,按照實施方案,用於初中畢業時,所有科目合格方可畢業,凡考試不合格的,區教委制定補考辦法,補考成績只計合格/不合格。用於中招錄取時,6門考試科目原始成績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
按照新中考改革方案,道德與法治科目採用筆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綜合素質評價計入成績,分值為10分。市教委相關負責人&&,這樣設計的初衷,是引導義務教育階段道德與法治科目的教學更加關注孩子的思想品德、行為習慣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的構建以及固化。
道德與法治科目採用開卷考試形式,將增強試題的開放性、實踐性、選擇性,倡導答案的多元化,注重考查學生的思維過程,為多角度思考問題和創造性解決問題提供更大空間,從而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的形成與發展,引導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試題難度保持穩定,重點考查學生視野和思維的廣度,評分標準在基本立場、觀點上要堅持統一尺度,並鼓勵學生提出不同的問題解決方案。此次公布的實施方案,也進一步明確了綜合素質評價的計分方法,即每名學生滿分為10分,根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冊中關於學生在校期間受處分情況有關記錄進行扣分,扣完後剩餘的分數即為綜合素質評價得分。學生在校期間未受處分的,道德與法治科目綜合素質評價即得滿分,為10分;初中階段受到警告、嚴重警告、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的,予以扣分,受多次處分的,累計扣分,扣完10分為止。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初中階段受到過處分,但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北京市中小學學生獎勵和處分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撤銷的,是不扣分的。
據介紹,為了保障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公平公正,北京市教委組織各區指導學校科學制定了評價方案、實施細則和評價標準,確保學生及家長知情認可;落實評價結果公示制度,確保評價內容和結果透明公開;建立了綜合素質評價監督檢查機制和覆核制度,明確覆核的程序、主體、時限,妥善處理有異議的評價結果。
同時,北京市教委也在同步研究“多渠道和新載體”的中招政策,未來結合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發展,考查、考核科目成績將在校額到校、登記入學等招生中參考使用。
《北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發布 現八年級學生起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