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雙11大促正在火熱開展,老的新的營銷套路隨之而來,不少人剛下單就被“剁”了一刀。據北京日報報道,各種購物軟體充斥“全年最優惠”之類的宣傳,但不少消費者再次遭遇價格變臉術。有的支付定金後,尾款悄悄漲價;有的買完預售商品,發現還不如直接買現貨便宜;有的被紅包、消費券、店舖優惠等花式優惠機制繞暈,搞不清預售商品的真實價格。
先付定金再付尾款向來是雙11預售的核心機制,但多年來沒能改掉藏貓兒膩的毛病。商家貌似有苦衷:一年到頭都有促銷活動,次次都得卷低價,等到雙11這個老牌選手出場,總得有更大賣點吸引消費者眼球。可成本是固定的,商家總不可能賠本賺吆喝。在銷量與利益的博弈前,一些商家想出取巧之法:預售界面挂出疊加多種折扣的低價,看似優惠力度空前,實則設置重重門檻,消費者想要享受到“最低價格”並不容易。有的商家看到競爭對手價格更低或庫存壓力較大,預售結束反倒接着降價。種種操作讓預售商品價格變臉、優惠縮水。商家可以靠營銷吸引消費者,但營銷不等於玩心眼。消費者願意付定金,是因為信任商家的宣傳,相信選擇預售模式能提前鎖定商品並且獲得最大優惠。商家信誓旦旦給出低價承諾,轉頭優惠説沒就沒,價格説變就變,毫無誠信可言。消費者奔着低價而來,不僅沒獲得應有的優惠,還被商家耍得團團轉,只會對商家和&&感到失望。
每到雙11,從“明降暗漲”到燒腦的優惠計算方式,把戲如連續劇如約上演,早已讓消費者不勝其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明確規定,消費者有公平交易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實施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在尾款支付環節漲價等行為,已然涉嫌觸碰法律紅線。“背刺”消費者成潛規則,&&是否盡到監管之責?任由促銷模式淪為忽悠消費者入局的幌子,優惠福利變成商家套路消費者的工具,最終傷及的是雙11的品牌聲譽。
雙11已經進入第17個年頭。17年的“購物狂歡”,為無數電商拓展了銷售空間,實打實的優惠也贏得消費者的口碑。越是網購用戶規模持續擴大,電商業態越需要在促銷模式、商品物流、售後服務等多方面不斷升級;越是消費者養成了雙11多下單的消費習慣,&&和商家越應該讀懂消費者的期待。營銷設圈下套、宣傳弄虛作假、玩法苦心算計,這些套路只會絆住雙11自身的腳步;在誠信上穩紮穩打、在品質上實事求是、在服務上足夠用心,雙11才能行穩致遠。
不玩心眼才是真有心。雙11重回簡單透明的讓利規則,才會贏得消費者持久的信任。(張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