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汕頭南澳島一家海鮮餐廳被指“宰客”,引發輿論熱議。
據央廣網報道,一游客線上花318元購買海鮮套餐,到店消費時卻被誘導,結賬時賬單高達2297元。視頻曝光後,不少網友在評論區分享類似經歷。當地居民更是直言,這家店此前已多次因宰客被投訴,隨後便換了店名繼續營業。目前,相關部門已將涉事餐廳查封。
宰客行為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根據曝光內容,這家店顯然存在故意隱瞞、誤導消費者,屬於典型的消費欺詐行為。而如果當地居民所言屬實,商家多次被投訴宰客後還能改名重開,無疑讓監管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打了折扣。
某種程度上,這也暴露了當地在監管層面存在的漏洞。一方面,日常監管或流於形式。市場監管部門稱此前收到過投訴,也對這家店的價格和衞生等進行檢查,可宰客行為依舊,這表明檢查未能形成有效震懾,監管的作用沒有效發揮。
另一方面,對商家變更名稱的監管也存在不足。原則上,商家改名需進行工商註冊變更登記,提交申請書、營業執照正副本等資料,監管部門有責任審核把關。但涉事餐廳卻能改名“換馬甲”後繼續宰客,説明監管審核環節可能存在漏洞,對商家改名前後的經營行為缺乏有效跟蹤監管機制,讓宰客商家有了可乘之機。
整治此類宰客亂象,需要多管齊下。監管部門應強化日常監管,增加巡查頻次和範圍,不僅要關注價格、衞生,更要對商家經營行為的合規性進行監督。
還要建立嚴格的商家“黑名單”制度,對有宰客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商家,限制其經營活動,包括直接查封、禁止改名重開等,提高違法成本。
此外,也需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簡化維權流程,讓消費者能及時便捷地維護自身權益。(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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