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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4/ 16 08:33:19
來源:光明日報

老年代步車問題不能亡羊再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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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工信部發布了第343批《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該公告顯示,33款純電動轎車車型向工信部申報了産品公告。人們注意到,33款純電動轎車車型中,微型電動車多達19款,佔比超過一半。

  上述公告生産廠家生産的微型電動車,車型款式與人們俗稱的老年代步車相似,但行駛裏程、速度和安全性都有所提升。有報道稱,一些業界人士希望其能成為老年代步車的替代産品。而現有市場上銷售的老年代步車,價格低者甚至不足萬元,豪華型則在三四萬元左右。但是,從城市交通管理的角度看,這種以老年代步車名義進入市場的以鉛酸電池作為動力來源的微型電動車,一直“身份”不明。此謂“身份”不明,也就是説這種電動微型車在生産上一直遊離于監管之外,在使用上也一直處于不合法的狀態。

  老年代步車這種生産遊離于監管,但卻可以公開銷售,使用也不合法的情況,凸顯了相關管理部門之間缺乏協調和溝通的現狀。從老年代步車的車型乃至部分車型的行駛速度看,其“身份”當屬汽車無疑。而若是汽車,其市場銷售、售後、質保、維修、保養等又沒有按照汽車銷售的模式進行,説起來更像是自行車的銷售模式。更關鍵的問題還在于,若是汽車,購買者不僅必須取得公安交通部門核發的駕駛執照,也須在購買相關車輛時以取得並出示駕駛證照為前提,在購買車輛後,還必須到公安交通部門辦理相關上路證照及號牌。不僅如此,老年代步車無號牌無保險的現狀,使得在雙方或多方道路交通事故中,即使其為事故的責任方,受害方也難以及時得到賠付。

  3月底,北京曾公開銷毀了被查扣的1569輛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北京的這一行動,能否起到遏制微型電動車銷售以及上路的勢頭,尚需觀察。不過,這一行動也反映了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本來就擁堵的交通,又增加了微型電動車上路“添堵”的現實。從以往的經驗看,銷毀查扣車輛,只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其效果如何早有前鑒。

  因此,對老年代步車可能引發的問題,有關部門應在政策的各個環節進行協調,及時破解其帶來的各種社會問題。顯然,對那些年銷量已達百萬輛之多的老年代步車,不僅要將其生産的各個環節納入監管,也要將其銷售的各個環節納入管理,及早明確在交通擁堵的中心城市,嚴格禁止其銷售和使用的政策。(作者:雷臻堂,係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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