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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2/ 25 07:22:02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別打農村宅基地的“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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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要嚴格禁止城裏人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等,也不能以各種名義強制農民退出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

  近年來,隨著生活水準提高和美麗鄉村建設深入推進,一些風光秀美的鄉村日益受到人們關注,越來越多城裏人希望到農村居住或度假。少數個人或開發商瞄準“商機”,通過各種方式搞變通,在農村建起“小産權房”或私人別墅、會館等。

  實際上,農業農村部此次表態,並不是第一次叫停打農村宅基地“歪主意”的做法。此前,國家發改委、原國土部(現自然資源部)等部委曾多次發文或表態,嚴禁城裏人到農村買地建房,利用農村宅基地建別墅、會館等。

  國家部委頻頻“喊話”,但類似現象仍然禁而未絕,固然與一些人向往農村風光和依戀鄉愁有關,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尚未建立的背景下,農村建房的低地價、低建設成本容易誘發逐利衝動。

  宅基地是農民重要的土地財産,也是農民安身立命所在。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在法治的框架內探索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的新一輪改革;2020年,中央有關部委在全國104個縣市區和3個地級市啟動了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核心是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的實現形式。

  這些改革舉措説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抵押、自願有償退出、有償使用等問題,都正在探索解決之中。之所以要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歸根到底就是要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嚴防城裏人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保持足夠的歷史耐心,穩慎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堅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確保改革始終朝著正確的方向向前推進。

  剎住城裏人下鄉建別墅、私人會館的歪風,還應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事實表明,面對高額的利益回報,一些人瞄準農村宅基地等“唐僧肉”鋌而走險的現象時有發生,需要監管執法利劍高懸,對此類行為嚴肅查處。此前,一些違規大棚房裏建起豪華會所、休閒度假設施甚至別墅等問題被嚴肅查處、清理整治,就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

  此外,加強全民普法宣傳同樣重要。面對一波又一波“到農村去”買房、建別墅等熱潮,很多當事人對農村宅基地集體所有的性質並不了解,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關于農村宅基地禁止非法買賣等相關規定更是知之甚少,這一方面增加了城裏人到農村買地建房的違法風險,也造成一些因不懂法而到農村投資者的不必要損失。(評論員孫仁斌)

【糾錯】 【責任編輯:王佳寧 】
新聞連結
  • 時評|宅基地政策不可誤讀
    近日,自然資源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226號建議”作出答復。答復中“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不動産登記”引發熱烈討論。
    2020-10-27
  • 好消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城鎮戶籍子女可繼承
    答復指出,根據《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産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不動産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明確規定,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宅基地的,可按相關規定辦理確權登記,在不動産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2020-10-20
  • 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確保農民宅基地權益
    宅基地是農民安身立命之本,是建設用地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牽涉利益最復雜的領域。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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