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河是長江下遊右岸支流,由東向西橫貫南京主城。汛期防洪形勢嚴峻,但秦淮河的防洪大壩被向內挖空十幾米,多家餐廳、酒吧在大壩“肚子裏”營業。此事經媒體報道後,涉事餐廳、酒吧已經停業並進行拆除。28日晚,南京市江寧區發布通報,對該市秦淮河楊家圩段河堤背水面違建問題涉事的9名官員予以處理。
回顧此事,一邊是不少地段的步道、樹木被淹沒,甚至已經有水漫出河堤,滲向周圍街道;一邊卻是壩體內部深度達十幾米的酒吧、餐廳仍在正常營業。這樣一種反差在防汛一級應急響應下,無疑顯得過于刺眼,也難免不讓人對當地的防汛安全産生疑慮。
如專家所言,這些公然開進壩體內部的經營場所,對壩體安全的削弱程度要經過實地勘測後才能得出確切結論。但大壩挖洞建餐廳,已明顯涉嫌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規定,在堤防和護堤地,禁止建房;《南京市防洪堤保護管理條例》也明確,防洪堤管轄范圍內不得建房。
事實上,從目前媒體的跟進調查來看,這一做法在規劃、管理、審批等多個環節都存在明顯疑問,且存在時間已長達6年之久。如果説在平時,對其合理性的審視容易被忽視,那麼在今年的防汛形勢下,該現象是否合理,責任出在哪,又當如何糾偏,是該有本明白賬了,不能僅僅一拆了之。
當然,這起引發關注的個案所對應的防洪、攔洪基礎設施監管問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如近期多地通報的防汛救災典型問題案例中,就包括對水庫疏于管護、壩體查險排險不力的現象;因河道侵佔加劇的洪澇災害風險,更曾在個別地方造成了引發全國關注的防洪責任事故。這些與壩體內部開餐廳的現象一樣,都涉及防洪基礎設施的有效監管問題。
近年來,在防洪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上,從國家到地方都在加大力度。但是,防洪效果的保障,除了需要適配的基建投入力度,也還要有科學、有效的基礎設施監管的支撐。這裏面既有責任落實的問題,也有觀念和意識的問題。
前者,主要指向防洪基礎設施日常管理是否獲得足夠的重視,它不僅需要避免重建設而輕監管、維護的治理窠臼,也要構建科學分工、權責明晰的監管機制,杜絕“九龍治水”的尷尬。應對這種局面,能否將防洪基礎設施監管責任納入“河長”制中,或許值得考慮。後者,則要把城市內防澇和外防洪有機結合,相關投入、維護、監管,都應該建立在科學謀劃的基礎上,避免失衡。
但是,城市在防洪方面的投入,以及管理力量的配備,也應該有與其重要性相對等的重視。盡管大洪水對城市的威脅在頻率上相對內澇要低,然而其重要性卻絲毫不低,甚至可以説是一種更高級別的城市安全。相應的防洪應對,顯然不能僅僅局限在洪災來臨之時。簡言之,城市既要防澇,也不能忽視防洪。
“千裏之堤,潰于蟻穴”。這是一種實指,又是一種虛指,包括堤壩在內的防洪基礎設施的監管,同樣容不得任何“開小差”。任何的松弛、疏忽,都可能帶來大問題。只有監管到位,才能實現對“蟻穴”的及時發現和補漏。可以説,對人命關天的防洪基礎設施的有效管理,再怎麼重視都不為過。 (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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