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江蘇泰州一處大型建築工地——中駿世界城項目,被曝光在施工過程中挖出明代文物遺存。當地文物部門為此要求建設工地停工以便進行考古勘探,然而據報道,工地不顧叫停,考古勘探期間仍在施工。媒體從江蘇省文旅廳了解到,6月9日,江蘇省文旅廳文保處赴該工地現場督辦。
毋庸置疑,工地的行為並不妥當。按照《江蘇省文物保護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佔地面積五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應當在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後(開工前),按照規定程序申請考古調查、勘探。然而,該項目在這一環節缺失。更不用説,當地文物部門為此要求建設工地停工以便進行考古勘探後,工地不管不顧,考古勘探期間仍在施工。
這樣的行為當然要被批評,相信有關部門接下來也會妥善處理:該整頓的整頓,該處罰的處罰。但事件背後所反映的文保和城建之間的尖銳矛盾,仍值得反思。不能因為片面追求經濟發展,就忽視文物保護的重要性。這一事件之所以引人關注,原因就在這裏。但在實際操作中,這個問題要復雜得多。
説到底,城建和文保本就不可偏廢。高喊“保護傳統文化”的口號並不能解決現實問題,把保護文物落到實處,關鍵還是要拿出更多具體的辦法來。
比方説,在上述事件中,當地文物部門明明已經叫停,但施工方仍然我行我素,如果工地內真有珍貴的文物,怕是嚴重的後果已經釀成,沒有機會亡羊補牢了。那麼,所謂的“叫停”到底有幾分效力,又如何讓它産生足夠的威懾力?這就需要有關方面提供更多實際的保障和支持。
再舉個例子,在江西贛江新區七星堆六朝墓群考古發掘的過程中,因為搶救性挖掘比較及時,出土文物700余件,其被證明“是國內罕見的東吳周氏士族墓園”。不敢想象,如果它遇上的是泰州這個開發商,後果又會是怎樣。這也提醒我們,是否具備文物保護的意識,帶來的結果可能是天差地別。
可見,光有細致的法律法規還不夠,怎樣讓各方都認識到保護文物的重要意義才是關鍵。這樣一來,需要經受考驗的就不只是文物局或者施工方了,全社會方方面面都需要為此出一份力。
2018年,中辦國辦專門印發了《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幹意見》,明確要求地方政府進行土地儲備時,在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前不得入庫。據媒體報道,目前江蘇省文旅廳正在推進這項政策的落實。這項政策的意義就在于保障各方的權益。不把考古前置的成本丟給施工方,可以有效降低他們的顧慮。落實此類科學的政策,才能從根本上化解各方矛盾。
當然,考古存在不確定性,但光靠文保愛好者滿城去轉、去查哪些大型項目沒有進行考古勘探就開建,絕非長久之計。拿出具體辦法,而不是空喊“保護文物”的口號,才能將文物保護工作做到事半功倍。(作者:李勤余,係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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