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來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秘書長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係,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不斷健全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係,要從四個方面進行:一是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係;二是增強監督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三是形成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四是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
關于如何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決定》提出了“三個堅持”的原則:堅持權責法定,健全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制度,明晰權力邊界,規范工作流程,強化權力制約;堅持權責透明,推動用權公開,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建立權力運行可查詢、可追溯的反饋機制;堅持權責統一,盯緊權力運行各個環節,完善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準問責有效機制,壓減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關于如何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決定》重點關注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圍獵”和甘于被“圍獵”的利益鏈、權錢交易的關係網,保持“不敢腐”的震懾;推動重點領域監督機制改革和制度建設,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促進反腐敗國際合作,完善“不能腐”的制度;加強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教育,夯實“不想腐”的思想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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