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一種職業,總該有最起碼的職業道德。打假者變成造假者,這已經違背初衷,走向反面。
前不久,寄生電商平臺的“羊毛黨”浮出水面,受到輿論熱議。最近,新京報記者臥底調查了數十個針對電商的“打假”群發現,一些“職業打假師”兜售“打假秘籍”,以開門收徒的方式裂變出一個又一個打假團隊。有些團隊還會向商家收取幾百元到上萬元不等的“保護費”,承諾“免打”保護。
在市場上收保護費這種場景,我們大多是在犯罪片裏見到。顯然,“保護費”已經讓所謂的職業打假走了形、變了味,甚至已經涉嫌違法犯罪。
遠的不説,今年11月14日,“職業打假人”魏某,就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他的一項重要牟利手段,便是向超市提出需每月收取2000元“平事費”,前後共計收取26000多元。
其實,不止是收“保護費”,電商領域的“打假”,很多都走向了違法。如提供虛擬地址故意説未收到貨、通過P圖出具假貨鑒定,甚至直接在産品包裝上打出虛假生産日期……打假者變成造假者,這已經違背初衷,走向反面。而既然是一種職業,總該有最起碼的職業規范和道德。
報道中有一個細節,一位資深“打假”者給記者“傳道解惑”:“沒有不怕投訴的商家。如果幾十個人一起投訴,平臺會默認是商家的問題,一打一個準。”這句話看似平常,卻充分暴露了問題所在。商家之所以噤若寒蟬,正是源于平臺的習慣性“默認”。
因此,平臺不能陷入“投訴即有問題”的怪圈。面對“魔高一丈”的“造假打假”,也應打造自己專業處理投訴的團隊,提高“裁判”能力,甚至可以嘗試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立線上通道,引入官方的鑒別評判力量,從而避免對商家的誤傷甚至誤殺。
站在商家的角度講,很多時候,一些錯誤其實是無心之失,甚至有的是對方偽造出來的“錯誤”,自己也下意識認栽了。這就提醒商家,如果遇到了集中式的非典型投訴,一定要提高警覺、仔細辨別,不要總抱持息事寧人的態度,而應積極向平臺反饋、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求助。
而從宏觀上看,任憑這些“圍毆式”“造假式”的打假持續下去,長此以往會對營商環境造成極大破壞。創業者沒了積極性,經營者沒了信心,這是大家最不願看到的事情。
當然,這並不是説,要對假冒偽劣商品有一定的容忍度,而是要按照“罪罰相當”的原則給予問題商家應得的懲戒,而不是通過“群起攻之”的民間處理方式,讓商家大出血或者直接倒閉。這無益于市場主體的各方,嚴重背離社會效益的最大公約數。
更何況,商家的過錯,也分主觀故意和客觀失誤。對于前者,當然要依法嚴懲,目的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市場的公平正義;對于後者,要本著“提醒修正”的原則,給商家適當的處置和改進的機會,目的是為了優化營商環境,創造出更大、更多的社會效益。這並不矛盾,都指向繁榮而美好的市場。□與歸(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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