飽受詬病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以下簡稱“四唯”)現象,要逐漸跟人們説“再見”了。近日,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科院和中國工程院聯合發出通知,將聯手開展清理“四唯”專項行動。
一段時間以來,“四唯”傾向在科技項目評審、科技人才晉升等領域中成為慣例,制約了科技人才能力的發揮,滯後于我國科技創新的發展要求。比如,“四唯”傾向忽視了對科技工作者品德方面的考量,近年來個別高學歷的研究者爆出學術造假事件,就是評價體係不完善的後果;在唯論文傾向下,容易出論文、出成果的“短平快”項目成為香餑餑,而具有重大突破意義的核心基礎研究卻因為耗時長、難度大而少人問津……這些現象,亟待改變。
破除“四唯”傾向,關鍵要破立並舉。取消各種“四唯”評價指標並非最困難的事情,難的是用什麼樣的方式來替代、完善現有的科研評價體係?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中給出了答案:“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注重標誌性成果的品質、貢獻、影響。”
實際上,關注“代表作評價”和“標誌性成果”,已有一些探索實例。比如復旦大學早在2010年就開始試點代表作制度:只要教師能拿出高水準的成果,並經過業內專家匿名評審通過,就可直接晉升教授或副教授,並將學術權力回歸給院係及其學術委員會和教授委員會。再如多元化評價指標,不以學術“帽子”多少論英雄,上海交大在引進人才時更注重同行評估,要求每名引進人才必須經過九位同行教授面試,六位以上評定為優,才能通過並引進。至于應用技術型的研究項目,則可降低論文比重,更強調科研轉化後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的國家級藥物研究所就將科研評價因子從“出論文”轉向“出新藥”,規定研發團隊每拿到一個藥物臨床批件,就給一個正高職稱、兩個副高職稱的晉升名額,可由團隊根據個人的貢獻大小來決定,這就避免了團隊裏人人都去爭搶“臨門一腳”,而無人去做基礎性工作的情況,大大激發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
以更加科學的評價體係樹立正確科研價值導向,才能讓優秀科研人才“冒”出來、提升項目科技含金量,為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帶來更強創新推動力。(張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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