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共用經濟的風靡,最近,在北京、上海、廣東、陜西等全國多地悄然興起“共用護士”的醫療模式,打開手機APP手動下單,即可呼叫護士到家中提供輸液、換藥等服務。(7月9日央廣網)
“共用護士”極大方便了患者的護理,但是,誰來保證“共用護士”的素質,誰來防范“共用護士”的事故,等等,諸多問題擺在我們面前,必須解決。否則,這個好事就難以真正“好”到群眾的心坎上。筆者認為,“共用護士”啟航需“制度規范”護航。
這個“制度規范”最少應包括下方面的內容,一是申請“共用護士”的標準,就是要告訴公民,什麼情況可以申請“共用護士”,不要亂申請,白白浪費“共用護士”資源,還不利于治療,比如治療疾病就不能申請“共用護士”,必須去醫院。二是“共用護士”的資質和工作標準,共用護士應該具備怎樣的資質必須公示,必須讓患者以及家屬一清二楚,防范假冒“共用護士”,絕對不能讓非護士混進“共用護士”的隊伍。三是“共用護士”賠償制度,就是因為“共用護士”操作不當造成的傷害,必須有賠償制度,這個賠償制度,對護士形成約束,對患者進行彌補。四是對“共用護士”的管理,筆者認為,“共用護士”應該納入到政府部門的醫療人員數據庫,進行統一的監管,要保證其工作品質,要經常性為其培訓。
同時, “共用護士”是互聯網+護理的産物,監管也應該用“互聯網+”,“共用護士”工作應該頭戴“監控儀器”,接受錄影監督,保證工作科學嚴密,一絲不茍。這是對患者的負責,也是對工作的尊重,互聯網時代的新工作,就應該有互聯網時代的新規矩。
根據國務院公布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係建設規劃》,預計到2020年,獨居和空巢老人將增加到1.18億人左右。當這些老人生病了,家中無人照料時,一個人承受著病痛到醫院挂號就診,確實困難。這個時候,“共用護士”的優勢就會發揮出來,但是,必須有良好的制度規范,不能等著出了問題,再出制度規范,制度規范應該走在新生事物的前邊,應該與新生事物並駕齊驅。
“共用護士”啟航需“制度規范”護航,有“制度規范”護航,“共用護士”就能一路走好。(崔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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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點]“共用護士”雖好,規范更重要
要想讓“共用護士”在規范中發展,離不開各方的合力:在政策層面,“共用護士”亟待制定相關規范,平臺方面也應健全管理,嚴格審核訂單,加強對“共用護士”服務行為的監管。2018-06-23 13: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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