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穗網約車細則落地 背後的考量

12月21日,北京、上海、廣州同時發布網約車管理細則。對網約車平臺、準入車輛和駕駛員等做了多項規定,指導規范網約車與傳統計程車錯位發展、差異化經營。從暫行辦法到最終政策發布,經歷了哪些背後的考量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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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吳曄

北京要求“京人京牌”:車輛準入方面,北京網約車細則要求車輛需在北京市登記,要求,5座三廂小客車排氣量不小于1.8L,車輛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含新能源車;駕駛員準入方面,北京網約車細則規定從事網約車的駕駛員需具有北京市戶籍。
  上海堅持“滬人滬牌”:明確“網約車應在上海市注冊登記,達到上海市規定的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軸距達到2600毫米以上;“駕駛員應為本市戶籍”。

京滬網約車細則落地 堅持"京籍京牌""滬籍滬牌"

問:為什麼要求“京人京牌”?
  答:對于一個擁有2170萬常住人口的城市來説,建設和諧宜居之都必須綜合治理人口過多、交通擁堵、環境問題等“城市病”。在這個前提下,北京任何一項政策都不能“任性”,要從北京實際出發,兼顧多方利益。
  目前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570余萬輛,地鐵最高日客運量超過1200萬人次,公共電汽車日均客運量1063萬人次,小汽車每車年行駛裏程15000公里,交通壓力與日俱增。但在我們的努力下,2016年北京交通擁堵指數目前比2007年下降22%,交通擁堵加劇的勢頭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當日,上海官方頒布《關于本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發展實施意見》)、《上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幹規定》(以下簡稱《若幹規定》)和《關于規范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合乘實施意見》)三個文件並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自10月8日至21日,三個文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示期間,來信來訪、電子郵件、12345市民熱線以及“上海發布”等渠道收集有效反饋意見1417條。意見主要集中在網約車的駕駛員戶籍、車輛車籍、車輛軸距、人車一致、營運區域限制,合乘車輛車籍及次數等方面。公示期間,上海市交通委通過專家座談會、出租汽車企業座談會等方式聽取社會各方意見,滴滴、易到等網約車平臺公司也提交了書面意見。在綜合評估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上海市對三個文件徵求意見稿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

上海“最嚴網約車新政”

《廣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21日正式頒布實施。按新規,車齡需為1年以內的新車,駕駛員需本地戶籍或持有本地居住證,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在網約車車輛方面,辦法要求車齡為一年以內新車,車身長度不小于4600毫米,車身寬度不小于1700毫米,車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而新能源車輛,車身長度不小于4600毫米或者車輛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車身寬度不小于1700毫米,車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還應當滿足純電動續駛裏程不低于100公里的條件。同時,網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相關數據需直接接入政府監管平臺,實現數據實時共用。

網約車平臺公司實行經營權期限制,經營期4年,到期經審核合格後可延期。網約車平臺公司依法承擔承運人責任、安全生産責任和企業社會責任,承擔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職責,購買履行承運人責任的相關保險,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鼓勵網約車平臺公司利用自有車輛開展經營活動。
  駕駛員申請之日前1年內駕駛機動車未發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被列入出租汽車嚴重違法資訊庫。車輛經營權期限自車輛注冊登記之日起最長不超過8年(或行駛裏程達到60萬千米時),車輛經營權不得擅自轉讓。

北京規定網約車平臺經營期為4年

根據規定,駕駛員應有1年以上駕齡,身體健康。駕駛員應當事先發布出行資訊,提供合乘服務每車每日不超過2次。此外,對于合乘資訊服務平臺規定,每車每日派單不超過2次。禁止任何企業和個人以合乘名義開展非法營運。對收費明顯高于合乘計費標準、提供合乘服務超過規定次數、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提供網約車經營服務的,由執法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北京私人小客車合乘:每車每日不超2次

為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點擊進入全文

上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幹規定(滬府令48號)
  《上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幹規定》已經2016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13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點擊進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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