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增資到換帥 消費金融行業格局加快重塑-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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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15 09:01:42
來源:經濟參考報

從增資到換帥 消費金融行業格局加快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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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年初,消費金融公司動作頻頻。一方面,增資、人事、合規多線並行,行業轉型加速推進。其中超半數消費金融公司2025年密集進行了核心高管團隊人員的變動;另一方面,新一輪“國補”開啟,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商務和金融協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費的通知》指引新一年金融促消費發展方向。

對此,業內專家&&,在嚴監管常態化的背景下,消費金融行業在加速轉型應變。未來應建立覆蓋貸前、貸中、貸後的全流程合規審查機制。

增資動作頻頻

2026年1月4日,金融監管總局北京監管局下發的批復公告顯示,以北京銀行為第一大股東的北銀消費金融獲批增加註冊資本1.5億元,註冊資本由8.5億元變更為10億元,成為2026年第一家獲批增資的消費金融公司。

無獨有偶。年前,長沙銀行發布公告稱,擬以自有資金向控股子公司湖南長銀五八消費金融增資不超過15.5億元,最終出資金額將以監管部門核準結果為準。長沙銀行在公告中明確&&,此次增資將進一步充實長銀五八消費金融的資本實力,增強其風險抵禦能力,為持續穩健經營築牢基礎。

此外,2025年12月12日,另一家銀行係消費金融公司的增資動作落地。南銀法巴消費金融完成工商變更,註冊資本從52.15億元躍升至60億元。增資完成後,其註冊資本規模在全國31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中位列第四。

事實上,長銀五八與南銀法巴的動作只是2025年消費金融行業增資潮的縮影。據梳理,截至2025年,已有寧銀消費金融、湖北消費金融、錦程消費金融、幸福消費金融等8家機構完成或披露增資舉措,這一數量已超過2024年全年水平。

在業內人士看來,2025年消費金融行業的增資熱潮絕非偶然,核心驅動力源於監管政策的剛性約束與行業競爭的雙重壓力。2024年4月正式實施的《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將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從3億元大幅提升至10億元,同時,將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從30%提高至50%;2024年12月印發的《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提出,在消費金融公司監管評級得分中資本管理權重達15%,進一步強化了資本實力在行業發展中的重要地位。

“2026年,消費金融公司增資潮還將繼續。”上述業內人士認為,隨着消費金融行業競爭日趨激烈、監管體系持續完善,資本實力將逐步成為衡量機構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指標,增資擴股、股權結構優化等資本運作仍將上演,推動行業朝着更加規範、健康的高質量發展方向邁進。

多家機構高管履新

除增資擴股外,消費金融行業格局重塑也延伸到人事層面。記者注意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天津、寧波、重慶、上海、黑龍江、江蘇等地監管局集中公開了一批涉及多家消費金融公司的章程修改、高管任命、行政處罰、股權結構調整、註冊資本增加等批復事項。

根據批復信息,建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平安消費金融有限公司、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中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均獲批完成了公司章程的修訂,展現出行業緊跟監管導向、聚焦合規治理、邁向高質量發展的積極態勢。

另外,在人事調整方面,多家機構高管密集履新。相關信息顯示,京東消金近日發生多筆涉及高級管理人員、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工商變更。原捷信方負責人Vladimir Nyc卸任董事長,由京東集團副總裁、京東科技金融科技事業群總裁李波接任。除Vladimir Nyc外,原捷信團隊的Ondrej Frydrych、Tomas Skoumal、Martin Seda等捷克籍高管退出,變更為張含春、沈建光、張素娟、劉曉蒙等人,其任職資格均已獲得監管部門的批復同意。

此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黑龍江監管局、遼寧監管局日前分別發布公告,已批復同意孫升學的哈爾濱哈銀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董事長以及周峙的盛銀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任職資格。

公開信息顯示,在31家消費金融公司中,建信消金、中原消金、海爾消金、京東消金、錦程消金、晉商消金、哈銀消金、蒙商消金、盛銀消金等公司2025年更換了董事長、總經理或總裁,另有十余家公司的董事、總經理助理、首席風險官等關鍵崗位均出現人事調整。整體來看,超半數消費金融公司2025年密集進行了核心高管團隊人員的變動。

在業內專家看來,這既是消費金融行業轉型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機構優化治理結構、適配市場競爭的主動選擇。一方面,行業紅利消退,粗放式增長難以為繼,機構通過換帥調整戰略方向;另一方面,在“投資於人”的政策導向下,具備風控、合規專長的管理人才更受青睞,人事更迭實則是行業邁向高質量發展的一個縮影。

嚴監管倒逼轉型

2025年12月3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深圳金融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招聯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合作機構管理不審慎;貸後資金用途管理不到位。深圳金融監管局決定對該機構罰款50萬元。

記者梳理發現,2025年全年共有7家消費金融公司因存在合作機構管理不到位的問題被金融監管總局開具罰單。從違規環節來看,既涵蓋貸前的合作機構准入不嚴、模式設計缺陷,也包括貸後的催收管控不力等共性問題,違規情形呈現出全流程滲透的特點。從助貸業務開展來看,金融監管總局及各地監管分局年內對7家消費金融公司開具的罰單中,有5張罰單與合作業務管控不到位相關,被處罰機構包括陽光消費金融、寧銀消費金融、金美信消費金融等,佔比超七成,累計罰款金額達560萬元。

“合作類業務的嚴監管趨勢將延續。從過往情況看,合作問題罰單涉及金額通常會大於其他受罰事由。其他持牌消費金融機構需吸取教訓,在增強自營能力的同時,避免在類似問題中重蹈覆轍。”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

其實,在嚴監管常態化的背景下,行業機構也在加速轉型應變。“強化自營能力、穩固合規規模”成為不少消費金融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南銀法巴消費金融為例,其持續聚焦自主獲客、自主風控、自主貸後管理等核心環節,不斷強化自主運營能力建設,着力構建差異化競爭優勢。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應將合規融入所有業務環節,建立覆蓋貸前、貸中、貸後的全流程合規審查機制,確保合作機構管理、信息披露、息費收取、催收客服等各環節均符合監管規定。

【糾錯】 【責任編輯:柴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