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計程車司機雙流機場載客要求加價50%,並揚言“沒人管他們,投訴也沒用……”10月14日,記者從成都市交委獲悉,這名司機的違規行為被乘客微博“曝光”後受到了相應處罰,乘客也收到了該次車費雙倍退還。
10月12日,成都市交委根據一條微博消息了解到,網民馬先生淩晨在雙流機場搭乘川ATT455計程車過程中,被該車駕駛員提出加價50%的要求,且該車駕駛員還口出狂言,説沒人管他們,不怕被投訴。
當日,成都市交委立即協調成都市發改委對該事件進行聯合調查。經查,川ATT455計程車于10月9日淩晨一點半左右,在雙流機場T2航廈站點搭載馬先生一行人前往雙流航空港韓國城。經問詢,該車駕駛員李某承認,在搭載過程中,其明知前往該目的地不應收取返空費,卻告訴乘客要“加收50%的返空費”,並揚言“沒人管他們,投訴也沒用……”。到達目的地後,在表計金額顯示23元的情況下,最終收取乘客35元車費。
目前,成都市發改委正在對川ATT455計程車所屬乘風出租汽車公司進行調查,若乘風出租汽車公司涉嫌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據價格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同時,成都市交委還將依據《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46條規定,對川ATT455計程車駕駛員李某涉嫌不按規定出具票據的行為,給予其相應的行政處罰。依據《成都市巡遊出租汽車服務品質信譽考核辦法》規定,對川ATT455計程車駕駛員李某給予年度考核扣10分、錄入不良行為檔案,並納入其所屬經營企業年度考核的處理。成都市交委已責成企業立即開展全公司安全運營和服務品質整治,對該駕駛員進行停車學習,全公司通報批評。
此外,乘風出租汽車公司已于10月13日聯繫上乘客馬先生,向馬先生致歉,同時告知其處理結果,並將該趟次車費雙倍退還給馬先生。
溫馨提示:
市民在乘坐計程車過程中若遇到拒載、繞道、議價、強迫組合乘客,或發現裏程數、金額與平日有較大差異等情況時,要及時保留相關證據:如時間、地點、發票、照片、錄音材料等。並通過撥打12328進行投訴,相關職能部門將根據乘客提供的證據材料,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並回復。(記者 鄧童童)

-
大數據"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則規避
2018-03-02 08:58:39
-
高品質發展,怎麼消除“遊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用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