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19日上午,永州—深圳北G6078列車上,一位女乘客再現霸座行為。據了解,這名女乘客車票標注的座位是靠過道,其上車後未按照車票上的座位落座,執意坐在靠窗的鄰座位置。協調未果,原本車票座位靠窗的乘客向乘警投訴,現場,乘警與霸座女乘客反覆溝通,這名女乘客就是不肯讓出座位。旁邊的乘客拍下了這段乘警與其交涉的視頻。目前,此事鐵路部門還在調查處理之中。(9月19日澎湃新聞)
上個月高鐵“霸座男”曝光後,不少人或許都認為網絡曝光、輿論譴責加上後續的失信懲戒,會讓後來者引以為鑒。但不到一個月內,女版“座霸”又再次出現,無疑大大超出了人們的常識預期。
從具體情節看,這次稍有不同。上次涉事者是明知道坐了別人的座位,就是賴著不願意換回來;這次是無視靠窗座位和過道座位的區別,堅稱自己坐的座位是對的,儼然一副“我蠻我有理”。到底哪個座位號是靠窗,哪個是靠過道,車輛上其實已經作出了標記,只要按照常識理解都不會産生誤會。此事中的女乘客,不管是揣著明白裝糊涂,還是真屬于無知,都難掩蠻不講理、霸座的事實。現實中,一些乘客可能偏愛靠窗座位,只要私下與其他乘客達成調換的共識進行換位,也無可厚非。可若一味“強詞奪理”甚至“顛倒黑白”,變成了“霸座”,顯然就變了味。
上次,“霸座男”孫某被濟南鐵路公安處以治安罰款200元,並被納入失信黑名單,在180天內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車席別。這次事件的調查還在進行,但基本可以預測,“霸座女”所受到的處罰應不會低于上次的標準。而這也給更多人提了個醒,在車輛上無視規則的“撒潑”是行不通的,它不僅要面臨道德的譴責,更是涉嫌違規,必須接受相應的法律懲戒。類似事件的一再出現,或許正是由于部分人認為是“小事情”,頂多屬于不道德,法律奈何不了自己,從而放縱自己的“私心”。
有人質疑,同樣的事短期內再次出現,是否説明上次事件的處罰太輕了。處罰力度是否適當,這個當然可以討論。但需要厘清的一點是,對于類似“霸座”行為的處理,未必一定要靠提高處罰力度,關鍵是要罰則清晰,給社會形成穩定的規則預期。就如高鐵上吸煙被明令禁止,就極少出現違規行為,其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一開始“高鐵禁煙”的規則及其對應的懲罰就已深入人心,因此懷揣僥倖心理的乘客自然少了。
事實上,上次事件中,“霸座男”之所以最終受到處罰,與曝光和輿論壓力有直接關係。倘若沒有進入公共輿論場,最終也很可能是不了了之。但最終的處理,算是開了一個先例,並且向社會發出明確信號——“霸座”是需要付出法律代價的。有理由相信,只要對此類事件的處置,不再根據是否曝光來定,而是形成一種剛性的規則執行氛圍,就完全不必擔心“座霸”會繼續橫行下去,變成“治不了”的頑疾。當然,這次事件中,涉事乘客的霸座行為依然未能被及時糾偏,而只能等到後續再調查,也警示列車上的緊急處置能力需要提升。(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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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下的道德譴責方式,早已不是街頭坊間零散分布的道德口水,而是輿論場上批判箭頭對準一物的同聲共氣景象,通常還會呈現出回音壁效應。2018-08-24 08: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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