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5月2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決定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吉恩)和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昆機)股票終止上市,這也是今年的首批退市股。
據相關數據顯示,在*ST吉恩一季度末的流通股東名單中,出現了公募基金旗下專戶産品的身影。在2013年12月3日,*ST吉恩發布了《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公告,該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對象為長安基金、東方基金和興業基金,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資産管理計劃産品合計認購*ST吉恩非公開發行股份7.92億股,2014年9月19日,上述機構認購完成,原定上市流通時間為2017年9月22日。
具體來看,長安群英5號資産管理計劃認購2.97億股,東方基金定增優選1號資産管理計劃、東方基金定增優選2號資産管理計劃和東方基金定增優選3號資産管理計劃合計認購2.97億股,興業基金旗下資産管理計劃認購1.98億股。
值得注意的是,在*ST吉恩暫停上市期間,東方基金旗下專戶已經有了減持計劃。5月10日,*ST吉恩發布公告表示:如果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東方基金管理的東方基金定增優選2號資産管理計劃的最終委託人劉輝、文一濤、王斌和東方基金定增優選3號資産管理計劃的委託人陳發樹、陳焱輝擬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數量合計不超過4811.17萬股。
上交所表示,在上市公司退市過程中,投資者可通過合法途徑,理性主張股東權利。首先,上市公司被終止上市,盡管其股票不在上交所市場交易,但其資産、負債、經營、盈虧等情況並不因此而改變,仍然可以正常經營公司,公司股東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其次,如果被終止上市公司存在資訊披露違法被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投資者因此造成損失的,投資者依舊可以自己受到虛假陳述侵害為由,通過司法途徑尋求民事救濟或賠償。
此外,上交所5月22日公告稱,因*ST海潤2016年、2017年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ST上普連續兩年虧損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即2017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繼續為負值,上交所決定暫停*ST海潤、*ST上普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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