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看到的碑文 不是真正的“墓志銘”
考古專家:中國傳統墓志銘 是一篇文辭簡約的散文
又到清明節,人們到墓園祭掃,常會注目形態各異的墓碑文字,人們習慣于稱之為墓志銘。墓志銘源起于何時?它是如何發展演變的?墓志銘與碑文的區別是什麼?記者日前採訪了武漢大學歷史學院考古係教授王然、湖北省博物館陳列部主任曾攀,為公眾釋疑解惑。
王然介紹,春秋戰國到秦漢時期,一些身份低微者的墓裏會放一塊磚,磚上刻三五個字,一般是墓主的姓名、籍貫。東漢時,已出現墓志銘的雛形。東漢末年,由于曹操反對厚葬,禁止立碑,于是魏晉時期人們開始把墓碑埋入地下,置于墓道或墓室裏。到南北朝時期,埋入地下的墓志銘已發展成為一種成熟的文體。墓志銘“志”的部分,一般敘述死者的姓名、籍貫、生平事略,“銘”的部分,則用韻文對死者的一生作出評價,讚頌死者事跡功業,表達悼念和安慰。
王然説,墓志銘的繁盛期在南北朝到隋唐,由于這一時期的史料有限,出土的墓志銘對于古史研究有較大助益。遼、金、西夏的墓志銘,許多使用契丹文,史料價值大。元代墓志銘放置方式則出現變化,一度時興鑲在墓墻或墓室門上。
墓志銘和碑文有什麼區別?曾攀説,嚴格來説兩者沒有本質區別,都是刻于石上,記載逝者資訊,只不過一個立在地上,一個放在地下。但墓碑文字簡略,不會對死者生平事跡展開,而墓志銘一般都是一篇文辭簡約的散文,有較強的文學性和史料價值。
還有一點區別是,置于墓室的墓志銘一定不是給在世的人和死者後人看的,而很可能是逝者到“另一個世界”的“介紹信”和“身份證”。立于地上的墓碑碑文,無疑是要給世人看的逝者的功德以及子孫後代人丁興旺等。
到晚清、民國,受西方影響,人們不再在墓室埋入墓志銘。曾攀建議今天人們寫墓志銘或者碑文,應該盡量用個性化的語言寫得簡潔優美;對逝者的評價應該實事求是,少用誇大、溢美之詞;要有文化內涵,對接現代文明,少摻雜世俗功利價值取向在裏面。(記者萬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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