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少多污染物排放 · 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 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 增加清潔能源供應 · 優化産業空間布局 · 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 嚴格依法監督管理 · 統籌區域環境治理
· 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 · 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工程建設。綜合整治城市揚塵和餐飲油煙污染。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提升燃油品質。詳細>>
嚴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新增産能,加快淘汰落後産能,堅決停建産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詳細>>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産業,促進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産品的創新開發與産業化應用。詳細>>
到2017年,煤炭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到65%以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力爭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詳細>>
嚴格投資項目節能環保准入,提高准入門檻,優化産業空間布局,嚴格限制在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行業項目。詳細>>
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實施以獎代補政策。調整完善價格、稅收等方面的政策,鼓勵民間和社會資本進入大氣污染防治領域。詳細>>
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嚴格依法監督管理。國家定期公布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建立重污染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大環保執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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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長三角區域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國務院與各省級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進行年度考核,嚴格責任追究。詳細>>
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制定完善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詳細>>
明確各方責任,動員全民參與,共同改善空氣質量。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