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正風反腐N個“沒想到”
2016年08月30日 10:52:17  來源: 專業報初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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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貪官退休多年還會被揪出來”

    【受訪者説】揪出退休“蛀蟲”,對他們是一種懲罰,對現任官員則敲響了警鐘

    “退了退了,一退就了了,多少年來,這種思維定式在官場幾乎成為共識。沒想到退休多年還被揪出來,確實出乎意料。”提到2014年一些退休幹部被查處,河南省濮陽市教育局退休幹部老張説,“這反映出習近平總書記和中央紀委的反腐力度的確很大,只要有問題,甭管退沒退,都跑不了。”

    提到查處退休腐敗官員,天津市南開區的醫療從業者張聖明對今年的反腐成效讚嘆不已:“每當聽到有貪官落馬的消息真是大快人心。對那些所謂‘平安着陸’後被揪出的官員來説,這對他們也是一種懲罰。更重要的是,給現任官員敲響了警鐘。退休的‘蛀蟲’也不放過,讓我感受到了黨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也使我們老百姓對國家更有信心。”

    “犯了事兒”只要退休就能一了百了,或者是“退休一身輕”便能“甩開膀子”撈錢,這種情況的出現究竟源於何種心理?

    “快退休的人一般會覺得自己資格老,不知不覺便對自己有所放鬆,容易發生‘退休前的瘋狂’,而周圍人的默不作聲客觀上也造成了縱容;另一方面,退休後失去了手中的權力,讓一些官員有點無所適從,這種落差往往是造成官員退休後變本加厲搞腐敗的心理因素。”作為一名退休幹部,老張認為,疏導退休前後的心理落差是每一位退休官員的必修課,否則一旦心理扭曲便會失衡以致釀成大禍。

    查處退休腐敗的案例對於現任官員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警示在職官員必須始終守住黨紀國法的底線,抵制來自各方的誘惑,時刻牢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國家稅務總局的孫崝感觸頗深:“每一位公務員都應該嚴格遵守紀律,廉潔自律。因為終身追責意味着要有更強的敏感性和更高的要求,不管你在什麼崗位,在職還是不在職,始終都要牢記遵紀守法的高壓線,不要存在任何僥倖心理。”

    【年度回顧】反腐沒有退休時,不論在崗與否,一日為官,終身追責

    2014年,在反腐敗高壓態勢下,一批自認為已淡出各方關注視野可以“安享晚年”的貪官,終是機關算盡,無法善終。

    2014年10月,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據趙少麟簡歷顯示,其早在8年前便卸任江蘇省委常委、秘書長一職。這位履職江蘇多年的前省部級官員,“平安着陸”的美夢落空。同樣,上海市寶山區原區委書記姜燮富去年12月被調查時已71歲高齡。

    退休十餘年仍然被查處,這對那些幻想以時間飛逝逃脫制裁的退休貪官來説,無異於當頭棒喝。退休不再是免責的保險箱,腐敗問題掩是掩不住的,總有一天會大白於天下。

    而一些早已調離原崗位並順利退休的官員,原本暗自慶幸曾經的違紀違法行為被“一筆勾銷”,卻沒想到照樣被徹底“清算”。

    比如,被指為山西省交通廳窩案“關鍵人物”的王曉林。

    2014年已67歲的王曉林於2000年5月至2008年4月任山西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之後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城環委主任,直至退休。儘管已調離交通廳這個是非之地多年,期望在人大崗位上能夠平安着陸洗刷歷史的王曉林,依然難逃黨紀國法的追究和制裁。

    還有少數領導幹部,利用多年積累的影響力在臨退之前“撈一把”,最終墜入犯罪的深淵。

    2014年12月24日,江西省新餘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建華被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以受賄罪改判無期徒刑。據辦案人員透露,在已查實的受賄財務中,90%是在周建華自嘲為“二線職務”的新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任上收受的。周建華為他人謀取利益,往往採取“打招呼”的方式,通過這一方式,他在幹部提拔、工作調動、工程承攬方面頻頻出手。

    2014年以來,廣東省也通報查處了一批退休官員,僅廳級幹部就有10人,其中包括已退休4年的廣東物資集團公司原董事長莊耀和退休僅1個月即被查處的廣州市人社局原局長崔仁泉……

    一個個退休官員被查的案例表明,反腐沒有退休時,不分職權高低,不論在崗與否,一日為官,終身追責。

    【專家觀點】加強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不斷有退休貪官和“臨退”貪官被查處,體現出黨和國家對腐敗問題的零容忍態度和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的決心。這些官員有的是退休前利用手中權力犯的事,有的是退休後利用影響力搞“影子腐敗”。

    “隨着反腐力度的加大,黨和政府打擊腐敗越來越嚴厲,腐敗手法越來越趨於間接隱蔽,這暴露出制度建設上的漏洞,沒有形成對領導幹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權力的有效制約,從而使腐敗分子有機可乘。”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説,“官員發揮‘權力餘熱’説明,退休官員的貪腐行為在任上沒能得到嚴厲打擊,權力的氾濫在退休後亦沒能受到有效約束,在任時大力培植親信,退位後人脈發達。”

    “有些領導幹部喜歡提拔心腹,目的就是為退休後下海經商,可在行政審批、項目立項、企業生産經營等方面得到這些老部下的關照,獲得更大的利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京平指出。

    黨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要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體系,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在當前不斷強化“不敢腐”氛圍的前提下,還要不斷建立完善的法規制度,才能從根本上清除退休官員貪腐行為的生存土壤。

    黃京平建議,要完善“權力餘熱”的跟蹤制約制度,包括對領導幹部退休進行嚴格審計、實行公務人員財産申報、對退休領導幹部進行長期跟蹤檢查等。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偉東提出,相關法律已經為打擊貪腐官員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應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可操作性細則,以適應當前反腐工作的需要。

    楊偉東認為,解決退休官員的貪腐問題、實現官員“平安着陸”還要推出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實現薪酬和福利制度改革,致力於解決退休公務員的後顧之憂;重視退休人員心理調適工作,緩解退休幹部任前和任後的心理落差;拓寬渠道,使退休幹部依據個人所長投身社會公益事業,在實現社會價值與個人價值相統一的過程中發揮餘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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