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之後,日本的新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放棄與他國以軍事手段解決爭端的權力,因而日本的自衛隊在名義上不是軍事組織,但實際功能等同於他國軍隊。日本自衛隊紀念日為每年11月1日,自衛隊每隔3年舉行一次閱兵,閱兵儀式一般在朝霞基地舉行。圖為2013年10月25日,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和防衛大臣小野寺五典出席自衛隊閱兵式。(網站截圖)